执法体制和管理 凸显六大“难点”

31.12.2015  09:57

  当前,我国城市执法体制和城市管理中存在哪些问题?住房城乡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时表示,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管理理念落后。一些地方城市管理工作的定位存在偏差,在城市管理“为了谁”、“依靠谁”问题上认识模糊。

  ——管理体制不顺。国家和省级层面缺乏专门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对各市、县城市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督促和指导。一些地方城市管理机构设置不科学,职责边界不清,城管执法机构与专业管理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

  ——法律法规不健全。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执法主体资格不明确,执法程序不规范。

  ——管理方式简单。一些地方习惯于运动式管理,热衷于突击性整治,缺乏有效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评价考核机制。

  ——服务意识不强。一些地方过于依赖行政处罚手段,惠民便民服务不够,不能正确处理服务、管理、执法之间的关系。

  ——执法行为粗放。多数地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身份编制混乱,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选择性执法、暴力执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时有发生。

来源:新华社 编辑:王寰 FN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