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举办新任执法人员行政处罚执法资格考试
28.12.2015 19:37
本文来源: 水务局
主考场
分考场
本站讯 12月25日,2015年度北京市水政监察人员行政处罚执法资格考试举行。全市水务系统共253名新任水行政执法人员报名参加了考试。 市水务局副巡视员任杰和法制处、人事处相关负责人现场督察。
据悉,本次考试是市水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水务”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根据《北京市行政处罚执法资格管理办法》(京政发〔2007〕17号)、《北京市水务局行政处罚执法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水政监察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包括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内容为《北京市行政处罚执法资格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内容为水行政执法业务涉及的水资源与节水、供用水、排水、防洪、河湖保护与管理、水土保持、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法规、规章等。
本次考试设立主考场和分考场,主考场设在北京水利水电学校;分考场设在通州区潞湾橡胶坝水利服务中心。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务工作委托北京水利水电学校负责,整个考试过程纪律严格,考场秩序井然。
考试成绩将于近日公布。全市水务系统将按照要求,将考试成绩作为新任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的依据,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上岗执法。
本文来源: 水务局
28.12.2015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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