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273名执法人员下街道试点管理体制改革

11.11.2015  10:11

  据新华社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11月9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会议指出,要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实现机构综合设置,统筹解决好机构性质、执法人员身份编制等问题。

  会议指出,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坚持以人为本、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城市管理,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让城市成为人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要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实现机构综合设置,统筹解决好机构性质、执法人员身份编制等问题。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制度,特别是要建设一支过硬的执法队伍,真正做到依法、规范、文明执法。要坚持试点先行,分类分层推进。

   石景山:273名执法人员下街道 试点

  目前石景山区作为北京市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区以及全国城市行政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已经开始对城管执法队伍实施“双重管理”体制,城管、公安、食药等单位分别向街道派驻执法人员273人,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和专业职能下沉,城市综合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以往,店铺里归工商,街面上归城管,非法行医归医药,交通违法归交通队,各种执法部门虽然经常执法,但人流密集、摊位流动,执法难度大;部门分割、条块分割,执法部门各管一摊,难以形成合力,法律法规之间经常出现空隙地带,削弱了执法力量和效果。

  而石景山区推出的这种综合执法模式,为治理城市病探索出一条可行之路。城市顽疾去根儿,就要将过去分散的执法力量形成合力。石景山区推行新的综合执法模式,打破纵向的条条,建立资源整合机制,将五指收起,攥成重拳,破解城市病难题。

  在区级层面,石景山区成立区社会治理综合执法委员会,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协调城管、环保、园林等40个部门开展城市综合管理,降低同级单位协调成本;在委办局层面,以党建为统领,成立了区委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委员会,统筹领导六个城市管理部门的党委,由主管区长任工委书记,通过协管干部,对领域内处级干部的培养、使用、考核、管理行使建议权,此外,委员会还对组成单位、街道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具有人事任免建议权。同时,原区市政市容委更名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园林、环卫、城管执法局、城市管理智慧中心、市政等六个城市管理部门,形成归口管理;在街道层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综合的社会治理综合执法指挥中心,把过去隶属于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的城管一线执法人员,整建制下派到各街道,此外,公安、食药、安监、环保、工商、交通、消防等部门均调派精兵强将到街道上岗,由街道统一指挥,全面牵头各下沉执法单位,使得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街道有了执法能力,能够将城市管理问题“发现在一线、解决在一线”,实现了“管得着的看得见,看得见的管得好”。

  改革启动以来,城管执法队伍实施“双重管理”体制,城管、公安、食药等单位分别向街道派驻执法人员273人,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和专业职能下沉,城市综合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城市环境明显变化。凭借改革的优势,不断延伸改革的成果,11月5日,该区又在全区启动清理拆除528个“大杂院”的工作,总占地面积约10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6万平方米,将这些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滋生治安问题及各种安全隐患的毒瘤彻底根除。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