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局 关于2016年度执业兽医资格授予审核通过人员的公示

17.03.2017  21:35

  按照《农业部关于做好对有关兽医人员考核授予执业兽医资格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3〕15号)要求,我局对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进行了审核,确认拟授予执业兽医资格人员711人,拟补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人员11人,现予公示(名单附后)。若对公示人员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3月20日- 3月26日

  联系电话:010-62013698

  附件:

          2016年度北京市执业兽医资格授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docx

          2016年度申请补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审核通过人员名单.docx

  北京市农业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