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专员办认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2.09.2016  10:38
   中国林业网9月22日讯     内蒙古专员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精神,对充分履行监督机构督查督办涉林案件职责、开展好专项行动督查督办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在深入学习张建龙局长讲话精神的基础上,该办结合驻在地区和正在开展的各项重点检查工作,制定了《内蒙古专员办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督查督办方案》,采取专项督查与开展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绿剑行动”整改验收等检查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督查督办工作。与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联合召开了林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视频会议,对开展好专项行动做了具体部署。
  专员办副专员董冶强调,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认识,提高对当前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峻形势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有责任、敢担当,守好一方土,尽好自己责。
  董冶要求,一要结合林区实际,突出打击重点。逐一对照林区实际情况,集中摸排梳理涉林违法犯罪线索,逐条确定重点地区和打击重点。深入剖析各地区发生破坏森林资源突出问题的原因,切实做好摸底排查和确立打击重点等工作,为集中打击、精准打击、精密防控、精准治理奠定基础。二要精心组织,精诚合作,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国家林业局《行动方案》要求,切实组织构架好由森林公安机关牵头、资源林政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沙地管理等部门积极配合的集中打击组织机构,精心研究确定协调配合机制,精心组织,精诚合作,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专项打击行动的决策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兵力、集中精力打一场集中治理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攻坚战,遏止案件多发势头,有效保护并合理开发利用林地湿地资源,为林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确保成效。森林公安机关要发挥好牵头单位作用,结合林区正在开展的专项打击行动,对已经查出的涉林案件和问题,要下定决心,采取严厉措施、强硬的手段,坚决予以打击,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一查到底,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姑息。要严字当头,严厉打击,增强“有案件看不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办是渎职”意识,坚决避免认识不强、打击力度不够、视而不见、有案不查等问题发生。对管理不严,甚至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管理部门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四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林区宣传媒体的作用,从不同阶段的工作要求出发,采取动态报道、案例解剖、曝光重大典型案件等多种方式,开辟专门栏目,营造强大的严打舆论攻势,震慑犯罪,教育群众遵法守法、爱林护林。五要总结经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各单位和部门要通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认真总结经验,制定完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反弹。要注意建立完善经常性的法律教育制度,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在生态保护中的重要地位和警示作用,持之以恒地在全社会开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全民的生态保护意识。要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处置群众举报线索和问题,扩大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林区上下齐动、社会各界参与的良好局面,确保这次专项打击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目前,督查工作正在深入进行。(内蒙古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