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三分院“三位一体”扎实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05.01.2015  11:12
    近年来,中央和市委提出了一系列干部工作新思想、新要求和新任务,特别是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要求更明确、标准更具体。市检三分院自2013年8月成立以来,坚持把加强对检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作为开局起步工作抓实抓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形成了学习引领、专项监督、制度建设“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取得一定成效。
    一、   强化学习引领,做到思想监督不虚位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制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办法》,为全院干警配发《党纪、政纪、检纪汇编》、《修身之本——廉政格言警句集锦》等学习资料,不定期组织学习《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通过院刊《检察经纬》、检察沙龙主题研讨会、交流学习心得等多种形式,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政策要求。
  二是强化典型引路。组织开展“我身边的榜样”等一系列集中宣传活动,推出以“全国侦监业务标兵”王欢为代表的先进典型,展示检察干警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的良好形象。深入开展“寻找三分检最美检察官”活动,挖掘在检察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岗位能手和业务专家,在全院积极营造勇挑重担、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反面警示。组织观看《苏联亡党亡国20周年祭》等警示教育纪录片,强化干警忧患和安全意识。向全院干警通报检察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促使全体检察人员切实从中吸取教训,时刻做到清正廉洁、不徇私情、自尊自重,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二、   注重从严管理,做到全面监督不缺位
    一是认真落实专项工作监督。根据市委组织部等上级机关的要求,先后开展了超职数配备专项自查、干警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裸官)情况自查自纠、干部在企业兼任职情况自查清理、纪检组长在社团兼职情况自查、检察机关与高校互派人员挂职工作、干部交流工作情况等专项自查自纠工作。集中开展了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报告、集中转交和信息汇总,完成了对汇总过程中信息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对漏报信息进行补充填报、运用专门软件开展信息录入、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并上报等工作。及时发现重点问题,积极按规定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干部选任中,紧紧抓住民主推荐、公示和“一报告两评议”等三个环节,全程发挥群众的积极作用,确保群众意见反映渠道畅通。以民主、公开、择优为方向,实行“五公开两差额”制度,即公开民主推荐方案、公开选任职位、公开报名情况、公开人员信息、公开进行业绩展示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同时,允许全院干警自由旁听干部选任中个人述职展示与答辩,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效提升群众监督作用。
  三是突出纪检监察监督作用。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制度规定学习月”活动以及“庸懒散”等专项整治工作,出台关于纠正“四风”的制度十余项,以实际行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检务督察工作,对执法形象和执法作风进行专项检查,对照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要求,对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持之以恒的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
    三、完善制度建设,做到日常管理不错位
    一是建立健全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将道德立院和专业立院的相关内容规范化、制度化,构建检察业务管理体系、检察队伍管理体系和检务保障管理体系三大制度体系,通过三大制度体系的相互衔接和作用,形成无缝管理模式,推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科学发展。截至目前,已制定完成《调配工作暂行办法》、《新招录人员轮岗规定(试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等全院性的队伍管理制度27项、部门性的队伍管理制度11项,有效保障各项检察工作良性运转。
    二是加强制度运用和执行。建立全院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检察干警遵照执行的制度执行组织机制。院党组将制度建设列入党组会议、检察长办公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有计划的制定相关制度。各部门将制度建设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分工合作,开展制度体系的建设工作并遵照执行。健全干部经常性监督机制,深化干警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对不执行相关制度、违反制度人员的约束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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