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防疫所需物资审批服务 进口药品等通关“零延时”
中新社北京新闻2月3日电 (记者 杜燕)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北京市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对新落地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加快审批,并对用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等,确保通关“零延时”。
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正式发布,涉及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加大防控资金支持力度、精心做好企业服务、发挥科技创新对疫情防控支撑作用、加强城市运行服务保障等五大方面共19条具体措施。
根据《措施》,北京市对新落地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加快审批,各区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48小时内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型指标。
《措施》指出,北京市设立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和绿色通道,对用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等,做到即到即提,确保通关“零延时”。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
北京市还简化外汇办理手续,对市政府有关部门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对于境内外因支援此次疫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
北京市还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向银行提交单证材料,经办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
《措施》明确,北京市建立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池,主要用于全市医药物资储备等。同时,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源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给予每人每天300元(人民币,下同)补助,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每人每天200元补助。
为保障民众的正常生活,《措施》指出,北京市将加大对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协调和服务保障力度,并启动实施“点对点”监测补货保障机制,提升缺货商品补货效率;将重要防疫和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确保“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措施》强调,北京市严格价格监管,每日通报各区食品价格变动情况。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