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税务所关于发票缴销相关工作的通知

01.11.2016  12:40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协同做好地税机关已发放发票缴销工作的通知》(京国税函〔2016〕168号)相关规定,国、地税工作人员共同办理试点纳税人结存地税发票缴销事宜。请未办理地税发票缴销、税控机注销的单位,及时进行办理。以免给您今后的工作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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