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院“三个提升”推动法律监督工作
2014年以来,房山院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办案质量、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等方式,积极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实现三个提升。
“因需施教”促进监督能力提升。 注重整体素质提升。制定《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素质考试办法――暨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才培养推进方案》,每季度开展全员业务素质考试,结合执法办案实际和各业务岗位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常识确定考试题目,考试采取闭卷的形式,网上公开考试成绩,以考促学;积极探索与各岗位基本要求相适应的日常性业务培训模式,各部门紧密结合岗位需求,邀请专家学者、相关行业专业人员,开展疑难问题解答论坛、统一法律适用争议点座谈会、税法知识培训、司法鉴定培训等活动,逐步建立以岗位素能为基础的教育培训体系。注重骨干人才培养。把有能力、有潜力的成长型人才分配到一线执法办案部门锻炼,让重点培养对象办理疑难复杂案件,通过组织观摩庭审、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审查报告评比等活动进行督促指导,加快人才培养速度;成立房检“青年汇”,开通“青年汇”微信群,线上线下均可交流互动,围绕检察建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如何应对被告人当庭翻供等主题展开热烈讨论,充分调动和发挥青年干警钻研业务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青年干警的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
“问题导向”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不断加强内部管理,针对本区易发多发且争议较多的轻伤害、性侵未成年、制售假药等案件,出台案件办理指导手册,统一执法标准;针对工作中抓手不够、工作乏力等问题,建立案件质量数据月通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力度,通过通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针对案管办、纪检监察、检办在案件质量监督方面手段多而无序、效果不强的问题,建立案件质量合力监督体系,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强化事中监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挖证据审查的关键点和薄弱点,通过调研报告、专题授课、观摩庭审等方式引导侦查机关规范侦查活动,及时把证明犯罪的证据标准传导到侦查环节。今年,我院公诉部门总结分析公安机关近年来办理的30多个案件中存在的证据问题及原因,用鲜活的实例与侦查人员交流,倒逼侦查机关侦查活动。
“健全机制”促进监督效果提升。 制定《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办法》,对审查主体、审查标准和审查程序等做出详细规定,2014年以来,已依法监督有关机关对79人变更强制措施。探索强制医疗检察监督,建立检法联合回访机制,提出强制医疗申请6件、不提出强制医疗申请2件。与区公安分局签订《公诉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办法》,细化提前介入案件的范围、具体罪名及标准、启动程序,切实解决因沟通不畅导致撤回起诉、不起诉、无罪判决的问题,从源头提高案件质量。与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律师协会等单位会签《关于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工作联系的办法》《民事诉讼同级监督线索移送办法》等文件,实现配合、支持与监督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