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院庭长带头办理“精品案”、“骨头案”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0.11.2015  18:51
  1-10月,房山法院院、庭长共办结案件5124件,占全院结案数的26.2%。其中,院长办结案件2件,副院长及其他院级领导承办案件61件,办结45件,庭长办结案件1110件,副庭长办结案件3967件。特别是两个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庭,将庭长编入审判团队强化审判力量,王保新、马艳佳两名庭长共结案446件,在全市名列前茅。在推进院庭长办案过程中,房山法院相继出台《关于院庭长和综合部门法官办案的实施方案》《院庭长办案履职考核办法》,督促与考核相结合,明确院庭长“五位一体”的办案职责,即将院庭长办案与开示范庭、清理长期未结案、评议庭审、评查案件、信访接待化解五项工作相结合,创造院庭长办案综合效益。

      办好“精品案” 院庭长示范庭为青年法官树标杆

  1-10月,院、庭长(不含副庭长)共办结案件1157件,开观摩示范庭147个,通过公开审理,展示承办案件的审理思路和庭审技巧,加大了对类型化案件的指导力度,推动了庭审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了院庭长引领示范作用。

  开好“示范庭”,打造优质庭审观摩平台。要求院庭长以模范庭、示范庭的标准审理每起案件、开好每次庭审,院长每年办理3-4个案件、副院长每年办理5-8个案件并开示范庭,庭长、副庭长每人每年开5-10个示范庭,并安排预备法官、初任法官现场观摩学习。院庭长的庭审视频、撰写的裁判文书在院网、院刊等相关平台进行展示,在“天平论坛”开展优秀案例讲评,使其成为青年法官的优秀案例教材,突出示范和指导效果,起到“传帮带”作用。

  做好“直播庭”,司法公开树立专业形象。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旁听案件审理,通过互联网对庭审过程进行直播,利用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大力宣传院庭长办案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邵明艳院长在《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首日,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精辟归纳诉讼时效、合同生效、利息标准、保证责任等五个争议焦点,辩法析理实现当庭宣判,为全院干警作出了表率。

  抓好“评议庭”,促进司法能力整体提升。把院庭长直接办案与开展“两评查”活动紧密结合,院庭长作为审委会委员,分四个庭审评议小组对全院法官进行每人每年1-2次的庭审抽查,现场观摩、讲评、打分,庭后与法官一对一进行交流与指导,极大提高了年轻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提升了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目前,审委会委员共参与评议庭审43个、评查案件99件。

      勇挑“骨头案” 院庭长包干清理长期未结案

  把院庭长办案的侧重点放在解决关系民生、辖区发展稳定、社会影响力大的重大疑难案件上,切实担负起带头审理大要案的职责。1-10月,院庭长共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600余起、带头清理超过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47件,充分发挥了业务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优势,妥善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

  层级督办,有效清理长期未结案。认真落实市高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的要求,建立了层级督办的长期未结案清理机制,对于审理期限超过9个月、12个月、18个月的案件分别由庭长、主管院长、审委会负责督办。截至10月20日,房山法院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由135件下降至72件,累计清理63件,长阳法庭、民三庭实现了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为零的目标。

  庭长挂帅,亲自办理“挂账”积案。为有效发挥院庭长主动办理“骨头案”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大民商事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和效果,房山法院各民商事审判庭将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转由庭长办理,形成长期未结案庭长承办的长效机制。目前,房山法院共有超过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72件,已由庭长亲自承办33件、参与合议庭办理39件,全部建立台账、包干到人,逐一拟定了审理方案并限定结案期限,可以确保年底清理至不超过9件。近日窦店法庭庭长陈秀清在成功化解一起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后,收到了败诉方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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