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通报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27.06.2017  16:59
  6月26日上午,在第30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为使广大民众了解毒品的危害,知悉国家法律对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房山法院召开“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通报了房山法院近十年涉毒犯罪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据统计,在房山法院近十年审结的187件较有代表性的涉毒犯罪案件中,贩卖、运输毒品案件98件,非法持有毒品案件32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57件。

  通过进一步分析,房山法院发现,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案件有以下特 点:一是犯罪主体年轻化,吸毒率较高,且女性已成为毒品犯罪的高发群体;二是手机社交软件已取代传统网络社交方式成为最主要的犯罪沟通工具;三是毒品犯罪方式多样化、新颖化;四是藏匿方式花样百出。

  而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则呈现出:容留场所较为固定、大多封闭且隐蔽;多数容留者法制观念淡薄,不知道容留他人吸毒是犯罪行为,且自身也多因参与吸毒受到过行政处罚;容留动机多样,不限于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涉毒种类多为冰毒;有正当职业和合法经济收入的人群开始成为犯罪主体五大特点。

  针对涉毒犯罪案件的上述特点,房山法院建议:一是社会公众要提高风险意识,尤其是年轻朋友,自觉抵制黄赌毒等外在诱惑,慎重使用手机社交软件结识陌生人。二是有关部门要强化管理和防控,加强对快递、物流寄递物品的检查力度,阻断毒品流通空间。加大对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毒品犯罪多发场所的治理力度,完善群众举报机制和渠道。三是社交软件的提供者要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加强对涉毒信息的过滤和报警功能。四是加强对涉毒重点人员的跟踪管理,建立信息技术平台,完善涉毒重点人员信息资料库,强化对有涉毒劣迹人员的管控,降低复吸率和再犯比例。五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使公众了解涉毒犯罪行为知识,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六是堵源截流,从源头上堵截毒品,对易提炼制毒成分的原料、精神药品进行严格管控。

  新闻通报会上,房山法院从以贩养吸、吸毒者驾车携带大量毒品可构成运输毒品罪、放弃收取毒品的人也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未成年人吸毒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未获利的居间介绍贩毒行为可构成贩卖毒品罪五个方面,选取了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并作出法官提示。

  日趋严重的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灾难,毒品的泛滥直接危害我们的身心健康,并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的威胁。通过此次新闻发布会,房山法院希望大家能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呼吁大家坚决杜绝毒品,让每一个生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赵思源
北京法院2016年审结各类一审毒品案件912件
  6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北京法院2016年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及相关工作情况。据悉,2016年北京法院始终坚持对毒品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全年审结各类一审毒品犯罪案件912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毒品犯罪分子1342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328人,重刑率为24.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