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通报涉商办类房产限购政策二手房买卖典型案件情况

26.03.2018  19:51
  3月26日上午,房山法院召开“梳理购房法律纠纷 强化司法保障助力”涉商办类房产限购政策二手房买卖典型案件通报会。

  商办类房产限购政策旨在驱除商住房的住宅特性,还原其商业用途的本来面貌。商办类房产限购政策出台前,大量商住房“民用改造”在楼市中如火如荼。商住房以较低的购房门槛、相对低廉的价格以及坐落位置优势成为众多在京无购房资格者或投资者的重要选择。商办类房产新政出台后,部分买受人丧失购买资格或贷款资格影响合同履行。公告发布后,房山法院受理的涉商办类房产新政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居间合同纠纷案件量大幅增长。

  据统计,2017年房山法院共受理上述类型案件74件,现已全部审理终结。房山法院总结、概括、梳理已审结的案件,筛选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案例予以发布,以强化司法保障助力,发挥司法审判的社会效果,维护商办类房产市场正常秩序。

  涉商办类房产限购政策二手房买卖案件的主要类型和特点。该类案件的主要类型:一是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购房款;二是合同解除后,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三是一方当事人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四是合同已解除,当事人要求中介公司退还居间费。该类型案件的主要特点:一是买方均为个人;二是双方举证难度不同;三是调解难度大。房山法院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梳理了审理涉商办类房产限购政策二手房买卖案件的基本思路。房山法院还结合商办类房产限购政策的具体内容,从“‘限购’致买方丧失购房资格,买方要求卖方退还首付款”“‘限购’致买方丧失贷款资格,买方要求解除合同”“‘限购’致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买方要求中介退还居间费”三个角度发布了三起典型案例。

  房山法院将涉商办类房产限购政策二手房买卖案件的基本审理思路与典型案例相结合,详细解答了公共政策的性质、违约行为认定、公平原则及举证责任等法律问题。为商办类房产交易市场的参与者自觉规范交易行为,有效防范购房风险,及时化解纠纷提供法律参考。 责任编辑:赵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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