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快速调执110例知名音乐作品遭侵权KTV担责案

20.09.2014  22:02
  近日,房山法院成功调解并当庭执结了110件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起诉房山辖区多家卡拉OK经营者侵害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纠纷案。

  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是《两只蝴蝶》、《纤夫的爱》、《白狐》、《你是我的玫瑰花》等百余部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依法对涉案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被告卡拉OK经营者在其经营的娱乐场所擅自提供涉案音乐电视作品供客人点唱,用于经营盈利,侵害了权利人的相关著作权,故而被诉。

  房山法院知识产权庭受理该系列案件后,主动多次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案件情况,积极开展调解工作。针对被告知识产权权利意识淡漠的心态以及法不责众的心态,法官向其耐心讲解知识产权保护理念、法律知识及侵权责任等事项,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以每首歌曲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0元的标准赔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卡拉OK经营者在法庭现场将44000元现金交付给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

  房山法院知产庭法官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及高质高效的工作方法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赞扬。 责任编辑:程颖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