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多项举措落实立案登记制

05.05.2015  21:22
  5月4日是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审议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北京市高级法院制定的《北京法院登记立案实施办法》施行后的首个工作日。早晨8点整,房山法院大门提前开放,各窗口立案法官正式到位,开始接待立案。院长、主管副院长及各相关庭室部门领导也准时到位,监督指导立案登记工作的落实情况。

  不到八点,房山法院法警队干警们就早早到位,提前对来院参与诉讼活动的当事人进行了安检,工作人员有序引导当事人来到立案庭或前往的其它部门。法院立案庭全体工作人员较平日提前进行工作状态,大家着装规范、精神爽烁,对当事人的咨询和来访耐心细致、热情文明。立案庭内整洁卫生,导诉台、桌椅、电脑等硬件设施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登记立案流程图》、《小额诉讼告知书》等内容以展板的形式上墙公示。法院一楼大厅公共区域内和院外宣传橱窗也利用电子显示屏和展板的形式宣传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度,与此同时,@房山法院官方微博制作的“走进立案庭”同步上线,反映立案登记首个工作日的情形。

  当天十点左右,一位身材消瘦的老人来到立案大厅,要求申请强制执行。在得知这位老人没有准备立案材料后,负责执行立案的窗口法官耐心告知其如何书写申请执行书。这位老人在书写申请执行书时,多次询问导诉台的冯新法官,并出现冒虚汗的体力不支现象。看老人这种情况,冯法官在向她解释了《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后,根据老人口述为其代写了申请执行书,接着又将申请执行的一般程序告知老人。老人对冯法官的工作和帮助一再表示感谢。

  立案登记制工作首日,房山区人大内司委主任孙玉成、区政协专委四室主任韩晓明也莅临房山法院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在院领导的陪同下,孙玉成和韩晓明二位主任对房山法院迎接立案登记首个工作日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了检查,并指出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最高法院的部署要求上来,从高处着眼,从细节入手,切实加强当事人涉诉保障工作。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邵明艳检查完立案登记各项工作后,与其他院领导始终坚持在临时办公场所,随时对立案登记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处理。行政庭庭长、立案二庭庭长及部分审判庭庭长都亲临现场办公、确保立案登记首个工作日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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