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召开“院内110”两周年新闻通报会

27.05.2015  19:01
  5月26日上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召开“院内110”两周年新闻通报会,通报房山法院“院内110”两周年以来警务工作运行情况。

  为了便于参会的媒体记者能够深入了解房山法院“院内110”的工作,发布会一开始就播放了由该院新闻办编辑制作的“院内110警情回顾”微视频,通过“当事人不配合安检”、“当事人携带违禁品硬闯法院”、“当事人突然发病”等几个典型突发事件展示该院“院内110”的日常工作及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措施。

  视频播放完毕后,陈军主任简要介绍了房山法院“院内110”两周年警务运行工作。房山法院“院内110”服务品牌自2013年5月22日实施以来,已成立两周年了,我们始终坚持创新执法机制,拓宽服务外延,作为全市首家成立“院内110”安保服务品牌的区县法院,“院内110”机制的运行,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得到了市高院慕平院长及法警总队领导的肯定。法警大队始终以服务审执一线为中心,以规范建设为基础,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根本,突出抓好安全防范、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确保各项警务工作安全无事故。

  自“院内110”成立两年以来,法警大队配合刑庭、未审庭、民事庭、行政庭开庭1026次,提押被告人1841人次,出动警力3410人次;协助执行局参与执行活动共计出警2526人次,参与大型强制执行19次,出动警力370余人次;2014年8月,按照院党组的安排,房山法院所有公务车辆全部由法警队车辆分队统一管理,自8月起至今,车辆分队共安排各部门用车3200多次,有力的保障了各部门正常用车;两年来安保分队共计安检当事人36万8千余人,单日最高安检人数多达1300余人次。收缴管制刀具40余把、有毒液体3瓶、暂存限制物品3947件,其中包含隐秘式录音录像设备12件,切实把控好安检第一关卡。

  两年里“院内110”出警迅速、处置稳妥,先后成功救下三名企图跳楼、喝药自杀的当事人,挽救了鲜活的生命,避免了悲剧的发生。特别是2013年4月8日女当事人情绪激动欲跳楼轻生的突发事件,获得了市高院慕平院长的亲自批示。

  “院内110”实行至今,共接到报警电话90余次,成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142起,查处管制类物品52件,完成对本院同事急救一次,针对当事人医疗急救17次,实施爱心帮助300余次。“院内110”成立一周年之时,市高院法警总队、西城、大兴法院警队领导多次前来交流指导安保工作,并给予了“院内110”高度的赞扬。

  通报会现场,媒体记者就“当事人进入法院携带物品时需要注意什么?”、“当事人在法院采取一些不理智行为时,院内110如何处理”、“立案登记制落实以来,对院内110 的影响”……向两位法警大队队长发问。针对媒体记者的询问,两位警官一一进行了解答,并对需要进入法院的当事人进行了相关法律提示,受到在场媒体的一致好评。

  通报会由该院政治处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陈军主持,法警大队副队长段大虎、“院内110”安保中心分队长姜爱军参加。首都政法综治网、房山电视台、北京晚报、法制晚报、新京报、房山报等多家媒体对通报会进行采访报道,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首都政法综治网及该院官方微博对活动进行了现场直播。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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