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发布无诉讼村“1+2+3”工作运行机制
3月25日上午,房山法院召开无诉讼村“1+2+3”工作机制线上新闻通报会,发布了该院无诉讼村自启动以来推进基层诉源治理工作概况及五起典型案例。此次新闻通报会邀请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青龙湖镇司法所及无诉讼村试点村调解工作人员通过“视频连线+微信互动+微博互动”的形式参与活动,活动在新浪微博平台全程直播。
据了解,为了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将矛盾消解于未然,把纠纷化解于源头,2018年5月,房山法院联合房山司法局探索推出“无诉讼村”工作模式,并在辖区青龙湖镇马家沟村启动了房山区首个无诉讼村试点。自启动以来,无诉讼村在预防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起到重要“防线”作用,通过乡镇党委政府、人民法庭、村民委员会、村级调解委员会等形成合力,采用“1+2+3”工作机制,必要时辅以人民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工作。
“1+2+3”工作机制的内容为“一种观念+两个平台+三项机制”。具体而言,“一种观念”是指引导村居百姓树立正确的诉讼观;“两个平台”是指通过线上线下平台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三项机制”则是指通过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纠纷导回机制、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基层诉源治理协调联动。
据悉,自启动以来,首个无诉讼村试点村马家沟村涉诉率较前一年下降约90%;在此基础上,房山法院进一步将辖区青龙湖镇沙窝村、河北镇半壁店村、黄土坡军工路社区等作为“无诉讼”试点村落(社区)。2019年,随着诉源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房山法院河北法庭收案较去年同期下降9.6%。
房山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沈波表示,诉源治理在优化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房山法院将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更加主动地融入区委区政府领导的社会治理体制,继续拓宽“无诉讼村(社区)朋友圈”,逐步推动乡村(社区)“无讼”乃至社会“无讼”。在坚持党委领导、司法引领、多元共治的原则下,共同推动辖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房山法院将从四大方面重点发力,继续完善无诉讼村“1+2+3”工作机制。一是向内转变审判工作思路,向外引入法律志愿者,扩充诉源治理力量。二是坚持党委政府领导,将基层诉源治理成效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促进基层组织更好履职。三是优化基层调解组织软硬件配备,培养专家型调解员,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四是融入试点村网格员制度,同时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疫情防控与诉源治理的统筹兼顾。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