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严打拒执犯罪显成效

23.12.2017  00:19
  自2017年7月份以来,房山法院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在此次专项活动中,房山法院通过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督促被告人积极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法律义务,保障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结果落到实处,对心存侥幸试图规避法院执行工作的“老赖”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此次专项行动发挥了很好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7年下半年,房山法院共受理并审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自诉案件11件。其中3件,因被告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以判决方式结案。另外8件,因被告人主动履行义务并取得了自诉人的谅解,以撤诉方式结案。除此之外,房山法院还首次发布了针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执行人的公告,目前已有6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

  为引导当事人利用自诉程序维护自身胜诉权益,房山法院在执行局接待大厅设置了展板,展示该院审结的拒执罪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当事人进行拒执罪普法宣传。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人会主动向申请人释明拒执罪的入罪标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引导申请人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犯罪的证据。对于符合拒执罪犯罪构成要件的案件,对申请人进行个案指导,辅助其完成刑事自诉立案。另外,房山法院还在执行局内部设立了涉拒执罪案件办案团队,对于已经有初步犯罪线索的执行案件,由该团队按照刑事审判的标准,收集相关证据,完善案件材料。

  为营造严打拒执犯罪的社会氛围,房山法院主动创新了曝光形式。今年11月,房山法院首次发出了针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的被执行人的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或由申请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公告做出后,房山法院通过电视台、电子公告屏、微信朋友圈、向被执行人户籍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邮寄送达等方式对涉拒执罪的被执行人进行了曝光。迫于拒执罪的威慑力和舆论压力,首次公告的7名被执行人中已有6人在得知公告内容后主动向法院进行了联系,并在公告期限内履行了法定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

  2017年下半年,房山法院审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1件,并已全部履行完毕。以发布公告的形式敦促涉嫌犯拒执罪的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判决义务,是房山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又一项尝试与探索,并取得了良好的震慑及执行效果。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也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见效之年。房山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