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消协成功调解一起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例

04.08.2017  14:36

2017年7月底,四名年八十余岁的老人来到房山区消费者协会上门求助,称在2017年上半年在我区某公司通过授课、旅游、参观等多种形式购买了如“同仁堂安欣胶囊”、“金花茶”在内的多种保健品。后来消费者偶然得知,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不曾委托其他公司销售“同仁堂安欣胶囊”,且说明该产品是赠品形式,不在市场上销售。消费者认为自己受到欺骗,认为之前购买的保健产品均无保障,要求该公司退款,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区消协受理该投诉后,及时通知被诉公司负责人到会接受询问调查。经查,该公司自2017年2月向两位消费者销售“同仁堂安欣胶囊”、“金花茶”在内的多种保健品,其中沈某货款和服务费23700元,戴某货款和服务费17720元。通过多次电话沟通及两次现场调解后,经营同意为消费者扣除部分货款及服务费后退还其余款项。即:沈某18824元,戴某13340元。

区消协在调解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提出指导和建议。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在保健品的销售时遵守行业许可规定,取得合法销售资质,销售正规商品,维护消费环境稳定安全。同时,建议老年人应提高自身消费意识,不轻信销售人员花言巧语,购买商品前多做了解,不冲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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