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14.07.2015  18:29

  1.建立污染源头控制机制,对无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各类建设项目不予批准。2.提高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标准,对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建设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管理。3.完善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过程网络在线监控体系,强化对10座污水处理厂及96座农村污水处理站的行业监管及日常维护,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和行业监管水平。上半年,共处理污水3073余万吨,同比增加304余万吨;再生水利用量达2261余万吨,增加230余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