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分局被评为区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06.09.2017 12:33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日前,分局被房山区委、区政府评为区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良乡工商所被评为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6年度,房山分局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商分局为目标,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工商干部队伍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引领入手,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机制,注重环境熏陶,分局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向前迈进。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6.09.2017 12:33
房山分局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7年5月份以来,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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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2017区直机关篮球联赛,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