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永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延续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初审结果的公示
27.06.2018 10:21
本文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我委受理了永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延续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的申请,并进行了初审,拟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保证初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永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bjj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27日至7月6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北京市住建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处
邮 编:100039
电 话:010-59958607
2018年6月27日本文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7.06.2018 10:21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情况公示(2018年第10批)
各有关单位:
按照《行政许可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白皮书(2018)》今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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