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通报涉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瑕疵或不当居间服务引发法律纠纷典型案例

12.09.2017  17:20
  9月12日上午,房山法院召开涉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瑕疵或不当居间服务引发法律纠纷的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对近两年来审理的相关案件进行梳理总结并发布典型案例。20余名媒体记者、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旁听了此次通报会。

  2016年1月1日至今,房山法院共审结因房地产中介机构服务不当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80余件,其中涉及的房地产中介机构20余家。通过对审结的案件进行总结发现,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居间服务中存在的、易引发的法律纠纷主要有:对房屋权属情况审查不清,片面依赖房屋登记产权证书;签订合同之前未对购房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一旦遇到购房资格审验超期或审验不通过等均可能导致违约;使用统一格式合同文本,合同条款不够严谨、全面,合同双方容易对合同条文产生理解上的分歧;诱导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办理赠与等,以达到协助买卖双方避税的目的。

  针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房山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结合个案反映出的具体问题,向涉案房地产中介机构发送司法建议,建议房地产中介机构规范居间服务行为,提升居间服务质量;向税务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加强对房地产交易各环节的税务稽查。此外,房山法院还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普法巴士、小乐说法等普法宣传活动形式,开展类型化普法宣传,为老百姓普及房屋买卖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事项。

  新闻通报会上,房山法院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上述四个问题发布了相应的案例,并作出法官提示,希望以此引导房地产中介机构规范居间服务行为,提升居间服务质量,预防矛盾纠纷,为维护房屋买卖交易市场秩序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