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院通报因户口迁移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相关情况

31.08.2016  22:08
  8月30日上午,二中院专门召开新闻通报会,对因户口迁移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近年来,随着房价快速上涨、户籍管理政策变化以及教育资源不均衡导致的学区间房价差异,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因户口迁移产生纠纷屡见不鲜。为探究此类案件的成因及特点,提示买卖双方诚信交易,防范法律风险,避免和减少纠纷发生,二中院对近三年来审理的因户口迁移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于今天专门召开此次新闻通报会,对上述情况进行通报。

  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月至7月,二中院先后审理此类案件分别为13件、22件及15件,全部为二审民事案件,占同期审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总数的5%。据分析,二中院审理的此类案件主要有买房人要求现有户口迁出、买房人要求赔付逾期迁户违约金、卖房人迁出户口后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及买房人因学区名额问题要求解除合同等四种类型,具有中心城区案件相对多发、学区房及连环房屋买卖中相对集中、半数以上涉案外人户口、违约金数额较高、事实情况较复杂及调解撤诉率较低等特点。案发原因主要有房价攀升过快导致违约情形增加,购买学区房的落户需求不断增加,户籍登记人不配合迁出或不具备迁出条件等。此类案件中,买房人可能面临户口无法迁入、法院不直接判决迁移户口的法律风险,卖房人可能面临高额违约金及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风险,卖房人以外的其他户籍登记人同意配合迁出户口后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二中院建议买卖双方在合同明确约定户口迁移条款,买房人与户籍登记人书面确认户口迁移情况,提前向公安机关、教育部门了解落户政策及学籍使用情况,当事人在诉讼中可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等。

  二中院与会人员就学区房政策调整问题、违约金性质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新华社、法制日报、人民网、人民法院报及北京电视台等10家媒体对通报会进行了采访。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通报会进行了同步直播,该院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对新闻通报会内容进行了同步发布。 责任编辑:梅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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