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远20余官员涉稀土腐败 战略资源成敛财金山

18.12.2014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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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战略资源”如何成为敛财“金山”?

   ——江西安远涉20余名官员稀土腐败案透视

  新华网南昌12月17日电(“新华视点”记者胡锦武、袁慧晶)日前,江西安远县原县委书记邝光华因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这名“稀土重县”的昔日“父母官”,因收受贿赂近700万元,并向下属打招呼“关照”非法开采稀土的亲属,造成国家巨额损失而身陷囹圄。

  稀土广泛应用于尖端技术领域,是珍稀的国家战略资源。邝光华案揭开了当地稀土腐败黑幕的“冰山一角”。在此前后,安远县分管稀土整治工作的县委原常委魏崧阳、县政府原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廖雪勇、矿管局原局长凌永生等20余名官员纷纷落马。

   县委书记带头为妹夫连襟打招呼,一个县非法开采矿点多达104个

  长期以来,中国支撑了全球90%以上的稀土产品需求。江西赣州素有“稀土王国”之称,拥有全国30%以上的离子型重稀土,而安远县是赣州的七个稀土主要生产县之一。

  中央巡视组指出江西存在“矿产资源保护、开发、管理工作中存在漏洞”问题后,江西调查发现,仅安远县,近年来就发现稀土非法开采矿点多达104个。赣州市一名办案人员表示,安远县稀土开采的混乱无序,与县委书记邝光华的“示范作用”脱不开干系。

  据邝光华供认:“2011年以来,我妹夫、连襟相继参与非法开采稀土,自己不但没有安排人员去查处,还私下和人打过招呼,希望对他们能照顾就照顾一下。”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邝光华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其亲属非法开采稀土,仍违法指示下属予以关照,致使非法开采稀土的行为长期没有被依法查处,造成国家矿产资源遭受严重损失,属于违反规定处理公务、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其亲属的非法开采,最终造成当地矿产资源被破坏价值1708万余元。

  在邝光华带头贪腐“示范”之下,安远县稀土腐败现象蔓延。2013年以来,先后有20余名公职人员因在稀土领域涉嫌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办案人员透露,安远县非法开采稀土混乱局面的背后,却有一条清晰的官场黑色腐败链:非法矿主大肆行贿寻求“保护伞”--监管干部逐级“进贡”谋求“安全感”--官商勾结、抱团腐败形成“利益板块”。

  其中,2011年至2013年期间,邝光华在逢年过节累计收受县矿管局原局长凌永生10万元红包后,逐渐对矿管工作放手、放权,导致当地稀土非法开采现象泛滥。赣州市纪委在一份通报中指出:“邝光华在担任安远县委书记期间,没有真正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邝光华在悔过书中承认:“从2002年冬至2013年夏,仅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三大节日,我收受干部所送的钱物达到近百万元。”“得了人家的钱物就嘴软,对该管的不敢管,导致好人主义盛行。”

   “潜规则”盛行,腐败穿上“隐身衣”

  盗采稀土成本低、获利高。知情人给记者算过一笔账:非法开采仅需成本每吨6万元左右,规税费和环境治理费用均被偷逃,每吨获利高达5万-10万元,市场行情好时获利更多。

  在高达100%甚至200%的暴利驱动下,稀土领域“靠山吃山”的腐败现象也愈演愈烈。据办案人员介绍,由于采矿权和林权两权分离,在腐败官员的“庇护”下,一些林地使用权人与非法开采者相互勾结,用“林权转让、租赁”等名义为非法开采稀土穿上“隐身衣”。

  “安远县5个国有林场和1个林业开发公司曾以林权转让、租赁名义出租或流转3万多亩林地给他人非法开采稀土。”今年赣州市关于稀土专项整治工作的报告中提到。

  以安远县腐败窝案为例,稀土领域“潜规则”有三种呈现形式:

  一是收受贿赂,进行“权力变现”。2011年12月至2013年4月,邝光华的妹妹邝玉珍等人集资先后两次在安远县非法开采稀土175吨和108吨,违法销售获利4400万元。虽然有哥哥邝光华的“关照”,邝玉珍等人仍按“潜规则”,先后7次向安远县矿管局分管矿产执法的副局长谢国富共行贿105万元。

  二是藏身幕后,亲属成牟利“代言人”。以亲属名义变相牟利也是腐败官员的惯用手段。据调查,安远稀土腐败窝案中,涉案的县委原主要领导庇护纵容5名亲属在其管辖范围内非法开采稀土。

  三是以权力为“干股”,参与“分红”。非法开采者为了避免或减少打击,往往采取吸引干部入股等变相行贿方式腐蚀拉拢基层干部。安远县某派出所的一名所长为使自己参股的非法采矿点不受整治,在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期间,甚至直接出面向有关部门领导先后8次行贿63万元。

  “滥用职权牟取非法利益导致腐败,是安远县发生严重私挖滥采现象的重要原因。”办案人员表示,非法开采者“出手大方”,极少数部门主管领导私欲膨胀,放弃职守,失职渎职,收受非法矿点开采人的巨额贿赂,充当非法开采者的“保护伞”。

  据当地人介绍,这些稀土矿点多采取池浸、堆浸开采工艺,“搬山运动”式的开采会产生大量尾砂。尾砂的长期无序堆积,再加上无证开采形成的废弃矿点,往往造成大面积的水土流失、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隐患。比如,安远县被查的104个非法矿点中,一般破坏林地面积2-5亩,最大的破坏林地10多亩。

   一些干部在整治非法开采中“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

  稀土领域腐败现象蔓延,不仅使当地自然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当地官场政治生态也同样被恶化。

  记者了解到,安远县18个乡镇中12个有稀土资源分布,8个国有林场全部有稀土资源分布。稀土资源的易开采、分布广、监管难等特点,为一些干部在整治非法开采行动中“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提供了空间。

  在长期滋生腐败的“沃土”上,一些非法开采稀土的行为甚至被政府“默许”,或是在政府“授意”下进行。安远县政府为了增加收入,允许县林业局违规批准国有林场大面积出租或转让山林权用于非法开采稀土;安远县蔡坊乡政府违规收取非法矿点老板赞助款29.6万元后,纵容他人在辖区非法开采稀土。

  办案人员认为,“一把手”带头腐败往往对当地政治生态形成“逆导向”,导致上行下效,腐败蔓延,因此必须强化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真正形成权力制衡机制,才能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

  江西省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廖晓明认为,必须从严惩处稀土领域的违纪违法犯罪案件,提高违法成本,让公职人员“不敢腐”;堵上现行法律法规漏洞,让动了歪心思的人“不能腐”;健全体制机制,让稀土开采的各项审批程序在阳光下进行,让腐败现象没有滋生的土壤,实现“不易腐”。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颜三忠认为,由于稀土资源开采从审批到管理等环节中,政府权力介入过深,容易造成权力寻租,必须引入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和市场化机制,杜绝审批监管由个别人说了算的现状,打消非法开采者行贿官员的念头,从源头上压缩稀土领域的腐败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