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首例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实施股权奖励项目成功落地

27.09.2018  18:25

近日,随着安徽进化硅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安徽省阜阳市注册成功,我校首例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给与科研人员股权奖励项目正式落地。

橡胶工业需要新型高性能纳米增强剂,我校先进弹性体材料研究中心基于多年的基础研究,经过长期的探索,在制备纳米二氧化硅技术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自主原创了喷雾碳化法制备纳米二氧化硅成套工艺技术及相关装备。先后历经小试、中试后,在安徽阜阳建立了单条3000 吨/年示范生产线。该技术可以用废固秸秆灰为原料,同时采用废气二氧化碳代替硫酸作为沉淀反应剂,可生产比表面积150~500m2/g的纳米二氧化硅,整个生产工艺节水减排、节能环保,同传统技术相比,具有很强创新性。超高比表面积的产品更是传统硫酸法技术所不能获得的。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管理办法》(北化大校科发﹝2018﹞8 号)文件要求,经科研团队申请,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北化大投资公司审查,学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党委常委会批准,我校以白炭黑制备相关发明专利技术作价1080万元,联合资本方设立了安徽进化硅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技术股的70%奖励给科研团队成员个人并进行工商登记,其余30%技术股由我校资产经营公司——北京北化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和管理。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学校科技体制改革,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我校积极参与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深化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教育部 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成立了学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组织我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学校先后出台了《北京化工大学学科性股份公司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化工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北京化工大学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为广大科研人员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更加完备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本项目是我校实施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股权奖励模式后的首个案例,项目成功实施将形成灯塔效应,进一步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对加速我校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我校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