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批准成立的各类科研机构汇报的通知

08.11.2014  23:22

各学院、各学校自建研究机构:
              2012年学校机构调整成立了地学发展研究中心,原来由科技处承担管理的学校自建的研究机构调整为由地学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为进一步了解学校批准成立的各类科研机构(所)的设置、构成、运行等情况,掌握各科研机构(所)“十一五”期间科研工作情况,为“十二五”期间更好地为科研机构(所)服务,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特组织本次科究机构工作汇报。

              为组织好本次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协助做好通知与协调工作。请各类科研机构负责人认真填写《我校批准成立的各类研究机构(所)调查表》,并准备15分钟的多媒体汇报。若一些科研机构已经停止运转,不参加本次汇报,请机构负责人提前提交书面材料告知。

              我校自建的科研机构见附表,如有遗漏请与地学发展研究中心联系。于3月13日将调查表,发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并将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文档报地学发展研究中心(综合办公楼716)。多媒体汇报的时间定于3月20日(星期二)下午2:30,地点为综合办公楼六层会议室。

              联系人:吴青(8232-2180)

地学发展研究中心
2012年3月13日 

附件: 20120313095530429.rar   (10.068359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