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盐业体制改革工作

27.12.2016  17:33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要求,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同意的《北京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为落实本市盐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做好舆论引导,确保改革相关工作顺利推进,2016年12月27日,市商务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召开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暨媒体通气会。


  食盐价格、货源、供应、品类,“必供盐与选择盐”、“加碘盐和无碘盐”等关系人们日常生活的问题引发与会媒体一连串的提问。会上,市商务委对《北京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重点内容作了解读,相关部门就媒体关心的食盐保供、食盐价格、食盐加碘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市商务委就做好本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一是市区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密切协作,做好食盐货源组织,强化食盐储备、食盐价格、食盐加碘等工作监管,开展打击制贩假盐专项治理,确保食盐市场供应和安全,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确保改革平稳有序;


  二是16家本市食盐批发企业和79家已备案的外省区市食盐批发企业(截至12月26日)要按照北京市盐业改革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加强与本市零售市场的对接,做好货源组织和运输配送安排,保障市场食盐供应充足、质量安全、品种丰富;


  三是本市批发市场、连锁超市、便利店等食盐零售各环节企业要丰富食盐销售品种,特别是要保障普通食盐销售,做到普通食盐必供应,众多品种供选择。


  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16区商务委,连锁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部分北京市食盐批发企业及外省区市在京备案企业,22家中央在京及市属主流媒体共10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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