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12.08.2015  22:56

1.各区县均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的“救急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等。2.针对落实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城市低保分类救助政策和临时救助政策,各区县陆续出台配套措施,填补了救助体系的缺项和制度空白。3.各区县普遍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区县和街乡层面均建立统一受理服务窗口,规范“一明显,三上墙”,制定《救助事项分办、转办流程图》,实现救助申请人与相关救助部门高效对接。突出“救急难”与现有各项救助制度对接机制,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完善急难对象主动发现和先行救助机制。4.创新“救急难”救助方式,有的区县与慈善组织合作,建立“救急难”慈善公益基金;有的区县将商业保险救助制度纳入社会救助体系,调整大病救助封顶金额,还有区县推出“三办一上门”(特办、代办、联办、上门)特色服务,做到“主动发现、主动救助”。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