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查民生工程建设质量

19.09.2014  21:35

  

  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旨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提高全国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我市工作重点是保障房、自住房、轨道交通等民生工程。

  工程质量直接关系社会民生,我市始终坚持 “工程质量、百年大计”的方针,特别是经过建设奥运会精品工程的洗礼,作为首善之区,我市工程质量一直居于全国前列。为了不断提升我市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落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尤其是针对保障性住房、自住型商品房、回迁房等项目,近年来,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加强自住型商品住房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自住型商品房建设过程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对钢筋、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影响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的主要建筑材料和保障房、自住房、轨道交通等民生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上半年,针对日常监督执法中发现的突出、关键问题,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分别组织安排对保障房工程质量、预拌混凝土质量、自住房工程质量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钢筋、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影响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的主要建筑材料进行监督执法,对采购不合格钢筋、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建筑材料;施工单位采购没有资质的混凝土生产企业供应的混凝土;预拌混凝土企业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企业资质证书;未取得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以其他企业的名义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建设单位指定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或直接采购预拌混凝土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依法采取责令整改、处以罚款、降低资质、吊销资质和限制招投标等行政处罚和处理,及时对责任企业和人员进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结合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要求,全市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正针对保障房、自住房、轨道交通等民生工程出现的问题和百姓关注的重点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确保建设工程成为百姓社会满意的民心工程,也欢迎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全市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