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实施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11.09.2015  17:38

  

  经市政府批准,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拟定了《关于在本市保障性住房中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有关意见的通知》,为贯彻通知精神,细化后续实施工作,针对成品交房关注度较高的几个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我们又起草了《关于实施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现就《关于实施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15年9月18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联系电话:66411038-816;

  传真:66411050;

  邮箱:[email protected]

  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实施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