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华懋终获20亿执行款 与内地投资公司打官司十余年

03.06.2015  07:29

  中新社北京6月2日电 (记者 于立霄)香港华懋集团旗下的华懋金融服务公司6月2日在北京法院获得20亿余元(人民币,下同)执行案款,这场历经十余年、港商与内地公司的委托投资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这是北京法院近年来执行的最大额度案款。

  6月2日,香港华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代表庄日杰从北京市一中院执行局局长吴小成手中接过总计超过人民20亿元的支票时,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庄日杰说:“我们特意从香港赶来,就是要对法院、对法官表示感谢。

  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始于1995年,华懋集团旗下的华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投资1094万美元,并与内地某投资公司签订《委托书》,委托这家内地投资公司行使在民生银行的各项权益。之后双方产生利益纠纷,2010年双方分别起诉对方,此案进入司法程序。

  该案经历一审、二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10月29日作出终审判决,裁定华懋公司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委托投资无效,内地某投资公司支付华懋补偿金20.1668亿元。2013年,该案在北京市一中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持有的民生银行约7.3亿余股股票被法院查封。

  因对查封股票短时间内以拍卖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变现,可能对民生银行的股价甚至金融市场带来较大的风险,为避免这种后果,北京市一中院执行局主持当事人双方就案件执行进行多轮协商,双方最终于2014年10月31日就案件执行达成和解意见,被执行人主动交付案款共计20亿余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完)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