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将两岁患脑积水儿扔进枯井四天致死亡

17.06.2015  12:32

  去年8月4日晚,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村民常某向蟠龙派出所报案,称其年仅2岁的儿子走失,请求公安机关查找。民警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常某儿子患脑积水,治疗花费巨大,给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而常某经常外出务工,丈夫孙某和公婆在家抚养孩子。

  调查中,孙某言谈间显得十分紧张,且不能准确说出其子走失的确切时间。警方分析,被报走失的幼童因为患病,被拐的可能性不大,极有可能遭到遗弃。

  调查中孙某供述,他于7月8日将儿子抛入行政中心以北引渭渠内致其溺亡。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在引渭渠沿线查找受害幼童尸体,但未找到其子的遗体。在警方的再次审讯下,孙某才如实交代,他于7月8日深夜将孩子扔进蟠龙镇街道以东田地的一口枯井内。

  连续4天到井边看儿子还活着没

  庭审上孙某交代,2014年5月底,他在医院给儿子做完CT后,知道儿子患上了脑积水,几个月来因为给儿子治病花了不少钱,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也不好,无法承担后续的医疗费用,而且儿子长大后也会被人嘲笑,经过长期的思想斗争,孙某决定将儿子杀害。

  “儿子,你不要怪我,我也没有办法!”2014年7月8日晚9时许,孙某抱着儿子来到麦田旁的旱井旁,将其头部朝下扔进井里,在儿子剧烈的哭声逐渐变小后,孙某离开了现场。次日早上,孙某再次来到旱井旁,朝井底喊儿子的小名,井底的儿子听到后,不停地哭喊着“妈妈我要喝奶呀!”但孙某仍狠心离开。案发后的前4天,孙某都要在吃饭的时候,来到井边看儿子是否还活着,这几天里儿子从井底的声音由小变弱,直至死亡。

  孙某说,他当时多次在井边看儿子时,心中也很纠结,他想让儿子活下来,又想让儿子死。

  近日,宝鸡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孙某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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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执罚〔201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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