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北京市2014年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保障煤炭供应质量,市质监稽查总队依据《关于加强北京市农村地区减煤换煤煤炭质量控制和管理的指导意见》,配合市质监局、市新农办、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组成联合评查小组,对顺义、怀柔、延庆、密云等区县21家煤炭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评查,市质监局副局长陈言楷现场指导工作。
陈言楷副局长要求评查小组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好评查工作,并向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评查小组人员根据《2014年度北京市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条件评查细则》,从硬件设施、环境条件、生产经营情况、质量控制及售后服务等5类考核项目对企业进行全面系统评查打分。小组工作人员与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耐心答疑解惑。
检查结束后,评查组对各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并要求各企业整改后将整改情况报评查组。
(稽查总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