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督总站召开建设工程资料管理和冬施试块留置专题研讨会

18.12.2015  13:29

  为解决国家与地方标准在工程资料管理和冬施试块留置方面要求不一致的问题,做好我市建设工程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更好的服务建筑施工和监理企业,市监督总站于12月2日下午组织召开关于建设工程资料管理和冬施试块留置专题研讨会。市监督总站徐桂珍副站长主持会议,工程质量管理处、科技与村镇建设处、石景山质量监督站、昌平区质量监督站负责人和北京城建档案馆、规范编委会成员单位、部分中央施工企业、市属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安全质量测评室裴杰主任介绍了《统一标准》和《资料管理规程》关于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分部及子分部工程验收资料的不同要求以及《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2011)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1-82-2005)关于冬期施工混凝土试块留置不同要求;《统一标准》编委会成员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张仁瑜主编介绍了《统一标准》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依据,《资料管理规程》编委会成员单位市监督总站原技术服务室胡耀林主任介绍了本标准出台的地方性历史背景。参建企业和项目相关负责人纷纷发言,谈了本企业、本项目的具体实践做法和想法。北京城建档案馆参会领导简要说明了北京地区建设工程竣工资料报送归档相关要求。工程质量管理处、科技与村镇建设处、石景山质量监督站、昌平区质量监督站参会负责人也围绕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管理资料和冬施试块留置从行业管理、规范修编和质量监督角度发表了意见。

  最后,徐桂珍副站长表示市监督总站将结合《统一标准》(GB50300-2013)、《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1-82-2005)、《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2011)和专业工程验收规范处于新旧过渡时期实际情况,起草了《关于工程资料管理及冬期混凝土试件留置的重要提示通知》并在测评平台上予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