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总站召开北方部分省(区、市)航空护林行业管理工作会议

13.01.2016  08:33
   中国林业网1月13日讯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申请开展森林航空消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森防办[2013]14号)文件精神,研究解决四省(区、市)在开展航空护林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在飞机使用与管理、业务建设与开展等方面,尽快实现正规性、规范化、专业化,1月7日,北航总站召开了由北京、河北、辽宁、新疆等省(区、市)参加的航空护林行业管理工作会议。
      会上,四省(区、市)森林防火办介绍了航空护林开展情况。
      张宝柱副总站长就加强航空护林飞机使用管理,发挥航空护林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中的作用,对“北京、河北、辽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市)航空护林飞机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解读。
      张惠新总站长就四省(区、市)在推进航空护林场站建设、硬件保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整章建制、规范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要高度重视航空护林工作,把航空护林工作同其他森林防火工作一样摆在同等位置,将航站建设好,航空护林业务开展好,提升航空护林整体效益。
      国家森防办副主任柳学军强调,北航总站是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能部门。辖区内的省(区、市)林业部门和森林防火部门要积极配合北航总站的工作。各省(区、市)林业厅(局)要加强对航空护林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航空护林开展;落实制度,运行规范,提高航空护林效益;强化安全意识,确保航空护林飞行安全;充分认识,春季森林防火形势,确保春防各项工作万无一失。(包银德  黄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