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不会阻碍外贸发展

06.03.2017  23:02
        2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开展在线访谈。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就“有效查处骗税虚开违法行为”等与网友在线交流。
        在回答关于国家大力支持外贸发展,而税务总局开展打骗工作,这两者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的问题时,文月寿表示,二者不矛盾。
        他指出,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决定,税务总局与相关出口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贸易便利化的措施,有力地支持了外贸发展。与此同时,应注意防范出口骗税风险。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不仅不会阻碍外贸的发展,而且能够为出口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持正常的出口退税秩序,更好地促进中国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
        文月寿还透露,2017年税务总局将重点组织查处一批跨区域大案要案,对骗税、虚开的上下游企业实施全链条打击,进一步加大威慑力量,尽最大努力挽回国家税收损失,同时,抓紧研提防范骗税、虚开的相关政策、制度建议,力求从根本上遏制骗税、虚开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以下为问答节选:
        问:骗税是近年来才出现的吗?
        文月寿: 不是,自1985年实施出口退(免)税政策以来,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就相伴出现。分析其原因,国家大幅提高出口退税率是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的一个重要诱因。近年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稳定和扩大外贸出口,国家连续多次大范围提高出口退税率,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相关部门也陆续采取了海关无纸化通关试点、外汇核销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降低出口货物查验率等便利企业出口的措施。这些支持出口的政策和便利措施有力促进了外贸出口,但同时客观上也降低了骗税的成本,加大了骗税风险,防范和打击骗税面临更加严峻而复杂的形势。
        问:2016年,税务总局在打骗打虚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的工作措施?取得了什么效果?
        文月寿: 我局力求多角度创新,不断拓展工作成果,主要做法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在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部际联席会议领导下,我局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人民银行成立四部委打击骗税和虚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协调和督导全国打骗工作。二是深化数据应用。利用大数据平台对海量数据进行深度分析,精准筛选高风险案源,为精准打击骗税和虚开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组建专业团队。我局在全国范围内抽调业务骨干组建20个工作组,派驻20个重点地区直接查处重点案件。四是全面检查取证。各地税务机关会同公安、海关和人民银行,通过案头分析和实地检查,找准案件突破口,全链条调查取证,确保案件查深查透。五是加强考核督导。通过定标准、细指标、划档次,督促各地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有效挽回国家税款损失;二是成功查处深圳“铁锹1号”和“铁锹2号”、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骗税案、河南某光电公司骗税案、青岛赵某某团伙骗税案等一大批典型骗税案件和广东“6·26”、厦门“7·08”、湖北“12·08”、福建“11·27”等重大虚开案件,有力打击了骗税虚开分子的嚣张气焰;三是及时治理整顿了医药、棉纺、服装、电子、家具、大宗商品交易等高风险行业税收秩序,化解了部分地区涉税违法案件高发频发的税收风险,有效提升了行业和区域企业的纳税遵从;四是进一步净化了外贸营商环境,对规范地区外贸秩序产生积极影响;五是宣传震慑效应持续增强。
        问:为什么将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一盘棋”考虑?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文月寿: 一般而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骗取出口退税的上游违法行为,不法分子实施出口骗税往往需要先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查处虚开是实现骗税行为全链条打击的必要环节。打骗打虚不是割裂的,需要统筹考虑,协同打击,才能事半功倍。
        问:现在国家大力支持外贸发展,而税务总局开展打骗工作,这两者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呢?
        文月寿: 不矛盾。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决定,税务总局与相关出口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贸易便利化的措施,有力地支持了外贸发展。与此同时,我们应注意防范出口骗税风险。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不仅不会阻碍外贸的发展,而且能够为出口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持正常的出口退税秩序,更好地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
        问:税务部门每年怎么确定查处的出口企业名单?
        文月寿: 需要强调的是,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一定是建立在科学选案、精准打击的基础上,它是保障国家财政资金安全,维护外贸经济正常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税务总局每年会下发一批高风险企业下发各地重点检查,各地也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选案确定重点检查名单。在选案过程中,我们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科学构建骗税高风险企业数据分析模型,从海量数据中精准发现案源线索,实施有效打击。
        问:只有私营企业才会骗税吧?有国企背景的企业不会骗税吧?
        文月寿: 我们发现骗税涉案主体日益多元。不法分子之前实施骗税主要借用外贸公司作为平台,近年来生产企业也频频成为涉案主体,骗税行为有增加的趋势。不仅如此,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也开始被不法分子作为退税平台。
        问:虚开在哪些地方、领域比较高发?
        文月寿: 在地方政府保护干预较多的内陆县乡和税源与税收征管人员数量不配比的沿海发达地区,虚开、骗税较为集中。涉农行业产生的“农产品票”、大宗商品、日用消费品批发行业产生的“富余票”、超额财政返还等形成的“优惠票”、变造海关进口缴款书信息形成的“进口票”往往成为虚开骗税票源,并向下延伸一系列虚开骗税问题。
        问:营改增后,哪些新增的虚开风险需要注意呢?
        文月寿: 营改增全面推开后,虚开在范围、领域、手段和方法等方面都会产生新的变化。特别是建筑、房地产、生活服务等行业,成本核算复杂难控,供货单位零星分散,进项发票不易取得,存在潜在的虚开风险。目前,部分地区的税务机关已经发现相关行业有的企业存在虚开专用发票、虚抵进项和虚开普通发票问题。
        问:2016年税务、公安部门查获了多少起骗退税案?现在骗退税案有何特点?
        文月寿: 2016年,全国税务机关在公安、海关和人民银行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有效查处一批典型骗税案件。从查处的案件分析,与以前相比,骗税、虚开活动主要呈现以下新特点:一是分布构成相对集中。不法分子较为熟悉税收法律、政策和管理规定,往往选择社会管理和税收征管相对薄弱的领域实施骗税和虚开违法活动。二是作案手法更加专业隐蔽。随着国家持续加大治理力度,不法分子采取更加专业化和隐蔽化的作案手法,逃避监管打击。三是出现新的涉税风险。当前,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业务等出口新业态蓬勃兴起,但有的企业防范税收风险意识不强、内控制度不甚健全,部分不法中小企业或虚开骗税团伙利用出口平台达到骗税的目的。
        问:2017年,税务总局怎么组织打击骗税和虚开,会采取哪些措施?
        文月寿: 2017年,税务总局将继续紧密围绕“打、研、改、防”总体思路,按照“标本兼治、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完善制度”的要求,针对骗税、虚开重点地区、重点产品进行精准选案,以选派专案组和属地查处相结合方式,加大税务部门行政执法力度。今年我们将重点组织查处一批跨区域大案要案,对骗税、虚开的上下游企业实施全链条打击,进一步加大威慑力量,尽最大努力挽回国家税收损失,同时,抓紧研提防范骗税、虚开的相关政策、制度建议,力求从根本上遏制骗税、虚开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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