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性别平等意识 引领法治北京建设
21.11.2014 14:18
本文来源: 妇女网
北京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培训班举办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对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既是一个难得的机遇,也是一个重要的契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中,进一步从源头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推进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推动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法规、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升性别平等理念,11月18日-20日,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联合举办北京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培训班。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进了施政纲领。为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加强对法规政策的性别平等审查”和《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提出的“建立并完善立法中的性别平等审查工作机制”的目标任务,今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的意见(试行)》,标志着我市政策法规性别评估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意见》明确提出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涉及到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审查到执行的全过程,将源头参与贯穿于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始终。6月,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成立了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构建了“政府主责、成员单位领衔、专家参与、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的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工作格局,评估委员会主要负责对与妇女权益关系密切的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执行进行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成立后,制定了《北京市政策规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评估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并根据市人大、市政府立法计划,研究制定了2014年评估工作计划,启动了“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指标体系”的课题研究。10月,评估委员会组织专家委员对《北京市统计条例(送审稿)》进行了性别平等评估,就其是否体现男女性别平等的价值理念,是否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及与相关法律、制度相协调和衔接等方面提出了评估意见;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调研。在政策法规征求意见期间,评估委员会就参与其中,实现了关口前移,后经层层把关,使源头维权工作实现从调研、起草、审查、执行以及评估法规政策影响的全过程,有利于进一步将社会性别平等理念纳入法律和公共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大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 在开班动员会上,市妇联主席、市妇儿工委副主任马兰霞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深入学习,做性别平等理念的研究者;二是要深刻体会,做性别平等理念的宣传者;三是要学以致用,做性别平等理念的践行者。 培训班邀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副主任陈佳林,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李明舜,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佟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农业部规划研究院副处长胡华浪分别围绕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律体系建设、构建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从性别平等视角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此次参加培训的人员范围广,既有市政府相关委办局,也有市、区级妇联组织;既有市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也有民主党派团体、妇女社会组织负责人,还有媒体记者,应该说覆盖了社会上与妇女工作相关的方方面面。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新颖充实,拓展了知识领域,开阔了工作思路,增强了性别平等意识。在今后工作中,要将此次培训班上的所学、所悟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用社会性别意识武装头脑,用性别平等理念指导工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首都妇女工作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共同推动我市建立健全保障妇女权益法规政策体系,努力营造男女两性和谐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编辑:zoom本文来源: 妇女网
21.11.2014 14:18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养老领域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民养老发〔2019〕43号
各区民政局,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