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院突出“三精”打造“怀柔预防”品牌

15.09.2015  11:44

    2012年以来,怀柔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区情实际,坚持抓基础、抓规范、抓实效,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创新发展,积极打造“怀柔预防”品牌,获得全国检察机关“百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十佳年度报告”、北京市“廉政微短剧”一等奖等荣誉。
    一、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实行“精细预防”
    紧紧围绕怀柔区APEC会议筹备、“阳光工程”建设及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等区域中心工作,找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着力点,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细、做实。一是积极服务APEC会议筹备工作。加强与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项目内设部门的沟通联系,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预防调查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职务犯罪问题,与区电视台《法治时刻》栏目组共同录制了涉农惠民、医药卫生等10期APEC会议专题节目,设计40块宣传挂板在APEC会议核心区进行展览,利用“怀检预防”微博开展服务APEC会议系列主题预防宣传活动,多措并举强化APEC会议筹备工作人员廉洁意识。二是积极服务“阳光工程”建设。与区监察局、政府稽察办首创检察、监察、稽察“三察”联动机制,与新开工的40项重大工程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对“京津风沙源”工程项目开展“后评价”监督活动;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351次,为区域重点工程保驾护航。三是积极服务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前,制定《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服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挑选破坏选举、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对各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纪委书记进行选前培训,对村委候选人、村民代表和普通农民进行警示教育;在换届选举后,配合组织、纪检部门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法治教育、廉政勤政教育,从思想深处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
    二、坚持侦防一体化,实行“精确预防”
    树立“预防职务犯罪也出生产力”的理念,围绕案件开展个案、类案及行业预防,将案例分析、预防调查、法律咨询、检察建议等手段有机结合,实现查处一件、分析一案、预防一片的效果。一是围绕民生热点开展预防调查。共开展了行政执法机关预防“为官不为”渎职犯罪等44项预防调查,并在实践中运用调研成果,如在开展“盗采砂石现状、原因和对策”的预防调查时,将打击盗采砂石行为的对策运用到实际办案中,对4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有力震慑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二是结合所办案件建立惩防报告制度。在北京市基层检察院率先建立职务犯罪惩防综合报告制度,区委书记等领导对年度报告均作出批示。《2009—2011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在首届全国检察机关评选中荣获“十佳年度报告”荣誉称号,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正刊》上作为范本予以推广。三是帮助发案单位及行业系统堵塞制度漏洞。2012年至今,协助有关单位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举措100余条,发出检察建议21篇,开展专项预防调查8次,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次,如通过查处111国道建设中骗取征地补偿款窝案,帮助发案单位完善管理机制,并向全区其他重点工程推广;在查办胡某涉嫌贪污一案中,促使区农委重新制定《怀柔区农民住宅节能保温改造实施意见(2014-2017)》和补充协议。
    三、创新廉政宣教方式,实行“精品预防”
    树立品牌意识,注重发挥自身廉政宣教优势,以“依托精品打造精品练就精兵”为目标,营造全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作为北京市基层检察院中唯一的全国“百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共接待参观单位331家22300人次,积极服务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警务区模拟体验和廉政法制课“三合一”警示教育新模式,获得各方高度认可。目前,正在怀柔区庙城镇筹建内容更加丰富、针对性及警示性更强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二是开展“私人定制”式廉政法制课。作为北京市检察机关廉政法制课工作先进集体,为115家单位10212人次开展廉政法制课,以精心制作的预防职能宣传片为开端,通过约课制度、课前调研及课后跟进,确保一课一稿、“私人定制”。三是利用传统与新兴媒介进行预防宣传。不断加大与传统媒体合作力度,在怀柔电视台开辟“警钟长鸣”栏目;在充分利用“怀检预防”微博的基础上,开通“怀柔预防”微信公众号,纳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事项发布、接受举报等功能,增强预防宣传工作效果。拍摄廉政微短剧《我要爸爸》,在北京市纪委、市委宣传部联合主办的评选活动中荣获一等奖,在最高人民 检察院全国微电影评比中荣获二等奖。(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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