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院突出“三个着力”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2014年以来,怀柔院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高检院抽样评估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固本强基、开放创优”的总思路,树立“小问题大整改”理念,以解决司法标准不统一、司法不规范、司法不透明问题为重点,不断提升案件质量。今年未出现捕后无罪案件,捕后不诉率同比下降56%,案卡填录错误为0。
一、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司法标准不统一问题
注重研究法院在证据采信、证明标准、法律适用、刑罚裁量等方面的情况,制定《关于严格规范执法的规定》,统一司法尺度,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一是坚持自查自纠、即知即改。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未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变通执行法律规定、依经验办案等问题,要求所有业务部门就近三年的案件积极开展执法办案自查,就讯问、听取、告知、送达等环节易出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召开典型案例剖析通报会,由案件承办人在全院大会上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开展“严纪律、转作风、促发展”主题演讲活动,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增强程序意识。
二是完善检察一体化的监督制约机制。为切实解决部门沟通不畅、制约不力、责任不清的问题,出台《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内部监督防控的工作意见》,绘制防控工作机制流程图,将检务督察职能与案件管理督察职能相结合,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整改反馈——责任追究”的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整合全院力量形成“大监督”格局。
三是以法律监督促侦查机关规范执法。与侦查机关就案件质量建立季度联席会制度,每季度末向侦查机关通报执法不规范问题及证据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已向公安机关发送案件质量通报2期,通报侦查机关执法不规范问题3大类13个。与侦查机关共同规范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案件受理流程,通过增加预审程序严把“入口关”,确保诉讼进程,减少了因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原因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不起诉案件数同比下降59%。今年以来,共对10件28人取保候审案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更换不适格保证人4人。
二、紧紧围绕检察业务管理,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
一是围绕执法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加强精细化管理。针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卡填录问题,在全市检察系统内首家制定《关于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填录的实施办法》,建立承办组内部自查、承办组间互查、内勤核查、处长抽查的“四道关”审查模式,确保案卡填录准确无误。以法律文书为抓手提升办案质量,制定《关于严格规范法律文书和案件材料的意见》,实行动态监控记录表、督察记录表、复查记录表“一案三表”,以实时监控防范机制、事后问题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和压力机制促进法律文书和案件材料规范化。
二是围绕工作方法创新加强科学化管理。率先实现涉案物品由案管部门统一保管,严把“入库关”、“出库关”、“管理关”、“监督关”,确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对不立案线索进行严格审查,通过建立审查台账、审查报告、审查备案表、不立案审查通知书的“四个一”工作方法规范不立案举报线索审查工作,反映不服不立案决定的信访量同比下降67%。积极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形成受理案件及时预判、择情委托社会调查、高效制作审查报告、告知权利征求意见、简化法律文书制作的“五步法”工作流程,共对全部案件的27%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切实节省司法资源。
三是围绕提升履职能力加强专业化管理。加强庭前准备工作,对于有律师的案件,通过百分之百主动征求意见、百分之百细致审查、百分之百及时回复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多措并举强化学习和培训,检察长率先垂范,独任承办人并当庭指控一起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通过“中层干部当教员”、应知应会学习角、制定《青年干警结对锻炼工作办法》及《职业发展档案》、举行辩论赛等举措,提升检察干警综合素能。
三、紧紧围绕案件信息公开,着力解决司法不透明问题
针对检务公开不够主动、全面、深入的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主动听取区政协对检察机关服务区域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拓宽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宽案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就王保柱被伤害案召开公开答复会,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积极落实“互联网+”的重要战略部署,在发挥“怀柔检察”、“怀柔未检”、“怀柔预防”微博作用的同时,开通“怀柔检察”、“怀柔预防”官方微信平台,将法律文书公开、案件程序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接受举报等功能性菜单囊括其中,提升检察机关亲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