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院突出三个“关键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28.08.2015  12:04

      2014年以来,怀柔院紧紧围绕“固本强基、开放创优”的总思路,突出“重心”、“清廉”和“监督”三个关键词,全方位服务区域发展大局,被区委、区政府授予服务和保障APEC会议突出贡献集体奖。今年在环境保护部、中国法学会联合举办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活动中,被评为制度创新优秀事例。
      一、部署工作突出“重心”,建立服务和保障区域发展大局的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
      将APEC会议、“生态宜居美丽怀柔”建设及第五届北京国际电影节等事关区域发展大局的工作作为头等任务来抓。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专门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区域重点工作的领导。二是明确服务重点。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找准服务区域发展的切入点。在筹备APEC会议期间,李继征检察长带队到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开展专题调研16次,充分了解各项建设进展情况,掌握问题多发易发环节,增强了服务保障工作的针对性。三是完善制度保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APEC会议的意见》、《关于服务和保障“生态宜居美丽怀柔”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关于服务和保障第五届北京国际电影节的意见》,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确保服务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突出“清廉”,努力为区域发展大局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是积极服务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查办征地拆迁、支农惠农财政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严惩“小官巨腐”,将挪用国家征地补偿款85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的村助理会计许某某提起公诉并获法院有罪判决。在全市基层检察院率先建立职务犯罪惩防综合报告制度,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得到区委书记等领导重要批示。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联合区纪委、区法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教育机制,先后有500余名基层公务人员通过观摩庭审现场受到法治教育。组织开展“尚德清风”廉政宣传季活动,助力全区廉政建设,积极营造崇善尚德、勤政廉洁、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二是积极服务“阳光工程”建设。坚持侦防一体化,围绕案件开展个案、类案及行业预防,通过查处111国道建设中骗取征地补偿款窝案,帮助发案单位完善管理机制,并向全区其他重点工程推广;在查办胡某涉嫌贪污一案中,促使区农委重新制定《怀柔区农民住宅节能保温改造实施意见(2014-2017)》和补充协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与工程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方式,为区域重点工程保驾护航。三是不断创新廉政宣教方式。建立集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模拟体验警务工作、开展廉政法制课“三合一”的警示教育新模式。坚持“私人定制”,为42家单位进行廉政法制授课辅导,确保一课一稿,获得各方高度认可。结合典型案例宣传,与区电视台合作开办“警钟长鸣”栏目,延伸了检察预防宣传触角,着力打造“怀柔预防”品牌。拍摄的廉政微短剧《我要爸爸》,在北京市纪委、市委宣传部联合主办的评选活动中荣获一等奖,在高检院举办的全国检察微电影评比中荣获二等奖。
      三、提升履职能力突出“监督”,努力为区域发展大局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坚持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以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为前提,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推进法治怀柔建设。一是强化内部监督促进严格规范执法。制定《关于严格规范执法的规定》、《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内部监督防控的工作意见》、《关于严格规范法律文书和案件材料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以制度保障促规范。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先后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74件、法律文书198份。二是强化诉讼监督促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与侦查机关共同规范取保候审案件审查起诉受理流程,对规范侦查取证及受理流程环节增加预审程序等问题达成共识;会签《对经济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深入推动“一队一所”监督工作。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全程监督一起违反规定撤销缓刑案件,被最高检评为指导案例;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12件16人,其中一起案件被评为羁押必要性审查十大精品案件;积极探索财产刑执行监督,通过检察建议书纠正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6份假释裁定书中对罚金刑的错误表述。驻所检察室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检察室。(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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