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法院“执行飓风行动”顺利腾退2700平方米厂房

01.08.2017  03:33
  •   7月28日上午,在怀柔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吉旭的带领下,40余名执行局干警、法警全副武装奔赴怀柔区雁栖开发区雁东二路强制执行一起涉及2700平方米厂房的腾退案。此次强制执行行动是怀柔法院“执行飓风行动”向“骨头案”、“老大难案”宣战。

      2013年,怀柔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确认竞拍人汪某以374万元拍得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开发区雁东二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面积为2700平方米。被执行人北京某金属加工厂提出执行异议,后提出复议,最终三中院依法驳回复议,维持原裁定。2015年12月,权利人汪某取得了上述地块使用权证,但该厂区长期被案外人邱某、张某占据,大门上明锁。权利人汪某遂向法院申请腾退上述土地及建筑。受理此案后,怀柔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进行前期勘查,并传唤案外人邱某、张某,要求其主动腾退厂房。邱某、张某称其对原案被执行人拥有债权,坚决拒绝腾退,怀柔法院决定对此案进行强制执行。

      怀柔法院执行局干警于当日上午9时15分到达执行现场,到达厂区后,厂区大门已经打开。该院执行法官向在大门口的邱某、张某说明将实施强制执行行为,该二人仍不配合,并在大门口阻拦执行法官进入执行现场。该案承办法官周科当场责令邱某、张某立即撤出执行现场,警告无效后,指令法警将其强制带离。

      进入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首先检查了各电路、火源等危险源,确保安全。随后,执行干警分组进行清场,由于该厂区面积过大,分为办公楼区和车间工作区,各种模具、办公物品种类繁杂、数量较多,公证处人员逐一进行现场物品登记公证,固定证据,历时一个半小时。

      待邱某情绪稳定后,执行法官一方面带其对厂内个别物品进行指认,一方面做好法律释明工作,教育其用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最终邱某等表示理解,并配合法院执行。

      清点完物品后,公证人员对这些物品进行登记造册,邱某等在物品清单上签字。随后,执行法官组织在场的搬运工人将物品妥善放置指定位置,暂时由申请人保管,并告知邱某等人在两个月之内将物品搬离。本次强制执行活动顺利结束。

      当日,怀柔法院召开了“执行飓风行动”第二场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执行飓风行动”启动以来的工作成效。自5月10日至今,怀柔法院“执行飓风行动”开展期间,共执结案件714件,执行标的额达13167余万元,司法拘留4人,公布失信执行人205人次,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65人次,47名失信被执行人慑于执行威慑力主动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其中,执结涉民生执行案件178件,执行标的金额1273万元,96%的案件在30天内执结。30余名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廉政监督员观摩了5起案件的强制执行,多家媒体对怀柔法院“执行飓风行动”进行了宣传报道,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

      新闻发布会现场,怀柔法院开展了现场集中案款发放,共向11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380万余元。

      怀柔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吉旭表示,“执行飓风行动”取得了一定实效,但随着各项执行措施的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克“骨头案”“老大难案”的困难进一步加大。怀柔法院将直面挑战,发扬敢于拼搏、敢打硬仗的精神,继续强化执行力度,继续保持对执行老赖的高压态势,提高震慑力,全力实现“执行飓风行动”确定的各项行动目标,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扫清障碍。 责任编辑:梅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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