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法院成立旅游巡回法庭全域保障安心出游
近年来,公众出游选择逐渐增多,相应的旅游纠纷也时有发生。法院人不仅关心群众玩得嗨不嗨,更关心玩得稳不稳!11月6日上午,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挂牌成立,并就旅游纠纷案件审理情况举行新闻通报会。
怀柔区作为京郊游的首选之一,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吸引着大批中外游客慕名前来。如何确保辖区旅游业秩序平稳,保障出游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旅游纠纷,深度参与旅游环境整治,是怀柔法院旅游巡回法庭要解决的问题。
怀柔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与区文化和旅游局充分调研沟通,针对性拟定了设立旅游巡回法庭的实施方案。一是在旅游巡回法庭在雁栖人民法庭挂牌后,将分别在主要景区内、乡镇司法所设立工作站;二是组建旅游巡回法庭审判团队,落实旅游巡回法庭专人专门办案,提包括供政策、法律咨询、纠纷诉前调解、就地巡回审判在内的多项法律服务;三是明确受案范围,集中审理怀柔区全域内的旅游侵权、合同纠纷,实现专审、快审;四是配齐旅游巡回法庭审判设备;五是注重调解化解纠纷;六是加强与区旅游行政等部门协调对接。
近五年来,怀柔法院审理的旅游纠纷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突破传统侵权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增多,多集中在高风险游玩项目;二是人身侵权纠纷案件当事人集中于中青年群体,以在校大学生、公司年轻职员、中青年游玩团体等青壮年群体为主;三是旅游侵权纠纷中造成的人身损害多为外伤性损害;四是责任划分中往往经营者负主要责任,受害者本身也存在一定过错。
就此,怀柔法院对广大游客发出法官提示。一方面,游客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旅游者应选择符合自身身体承受条件的旅游项目,出游尤其是参加涉高风险旅游项目时,应严格遵守项目规则,必要时购买附加险。另一方面,旅游经营者要遵守法律规定,明确自身义务,完善自身管理。应将安保义务贯穿于旅游活动中的各个环节,重视并将告知与警示义务履行到位;在项目经营开发、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中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旅游者人身和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时,尽到及时、全面的救助义务,防范风险扩大。
会后,怀柔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春涛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郭文清共同为旅游巡回法庭揭牌。崔建军副院长针对法庭工作开展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提升司法能力,切实充分发挥好旅游巡回法庭的职能作用;二是加强与旅游行政等部门的联动,共同打造优质的全域旅游环境。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雷杰表示,将从加强与法院协调对接、督导企业守法经营两方面,努力与怀柔法院共同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怀柔法院旅游巡回法庭的成立,一是积极响应上级统一部署之大势,二是为旅游市场发展增强法治优势。有了旅游巡回法庭,吃、住、行、游更安心!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