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法院对17名农民工工资进行集中发款

04.06.2015  20:28
  6月3日上午,怀柔法院第四调解室坐满了17个案件的当事人,他们脸上洋溢着满意的笑容,他们是前来集中领款的当事人。该系列案件在该院执行一庭庭长张庆久重点督办下,执行法官周科、书记员张晓丹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获得的圆满执结,不仅执结了本金,连迟延履行利息也予以执结。

  郭某某、李某某等17人申请执行马某某、吕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共涉及标的18万余元。二被执行人马某某和吕某某系夫妻关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怀柔法院执行一庭周科、张晓丹承办法官多次前往顺义被执行人住所处,查找被执行人。但二人为了逃避执行,不居住在自己住所而是隐藏在不同旅馆躲避执行。在去年春节前,执行法官带领法警到被执行人住所进行夜间突击执行,但由于被执行规避执行意识较强,使执行人员仍旧扑了空。今年4月份,在顺义公安机关配合下,执行法官得到线索迅速出击,将二被执行人控制在顺义某宾馆房间内,并依照法定程序将吕某某予以司法拘留。马某某迫于执行威慑力,将全部案款及迟延履行金交到法院。

  为了尽快将执行案款发放到申请人手中,怀柔法院执行一庭于6月3日上午集中进行了发放。申请执行人郭某某拿到工资时说,“我的劳务费从被拖欠至今已经快四年了,我已经放弃希望了,没想到通过法律途径这么快就拿到了钱,太感谢法院领导、执行法官了”。发放案款现场,17名当事人不止一次鼓掌感谢执行工作人员,并送上了书有“廉洁奉公真诚为民,惩恶扬善执行神速”的锦旗。该案的执行工作也受到了北京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的高度关注,在执行过程中及案款发放时,全程予以跟踪。

  该系列案件的申请人多为怀柔区山区农村妇女及河北承德地区农民,这些朴实的山区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权利主张诉求不强,他们是法律上实实在在的弱势群体。执行法官面对这样的敏感案件,力排万难,不抛弃、不放弃,让农民工于放弃希望之时,重燃对法院的希望,这不仅是涉民生活动的应有之义,更是彰显司法公信力的经典之笔。

  自北京高院开展“涉民生执行活动以来”,怀柔法院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对于涉民生案件亲自督办、密切关注进展,保障每一个弱势群体当事人在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怀柔法院不断拓展涉民生执行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创新便民利民举措,不仅开通“绿色执行通道”,快执快结,更通过上门发款、集中发放等形式,减轻申请人领取案款的负累,将司法便民工作落实到每个细节,让群众感受到司法不仅公正,更加温情。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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