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法院召开“京郊游”人身侵权纠纷风险提示新闻通报会

19.11.2016  01:31
  11月17日上午,怀柔法院召开“京郊游”人身侵权纠纷风险提示新闻通报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吉旭参加了通报会并进行发言。雁栖法庭法官夏阳、王银龙,研究室助理审判员成虹燕发布了通报会的主题内容。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北京晨报、北京晚报、京华时报、京郊日报、首都政法综治网、怀柔台等十余家媒体进行现场报道。怀柔法院官方微博进行了现场同步直播。

  近年来,京郊游越来越受欢迎,怀柔法院受理与旅游纠纷相关的案件呈上涨趋势。不仅传统的餐饮、农家住宿、景区观光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有发生,随着京郊游新形势的发展,在滑雪、赛车、深山徒步等涉高风险旅游项目中产生的相关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也日趋增多。为保障游客安全出行,推动“京郊游”和谐健康发展,迎接即将到来的冬季拓展、“滑雪季”,怀柔法院特举办本次新闻通报会,发布“京郊游”风险提示。

  2011至2016年,怀柔法院共受理涉旅游人身侵权纠纷案件共计78件,案件量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涉高风险旅游项目引发的侵权纠纷约占案件比例的65%。当前,“京郊游”人身侵权纠纷特点包括:纠纷发生范围扩大,几乎所有项目都发生过侵权纠纷;当事人主要为中青年群体;纠纷造成的人身损害较为严重;受害者本身也存在一定过错。“京郊游”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方面旅游者缺乏周密的自助游计划,安全意识淡薄,另一方面部分景区、游玩项目经营者为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安全保障义务。

  在此背景下,怀柔法院就近年来审理的五大“京郊游”侵权纠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发布了法官风险提示。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相关规定,提示游客可以选择多种纠纷解决途径。二是提示游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选择旅游项目时要考虑自身身体承受条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并建议旅游者与旅行公司签订条约清楚的旅行合同,尤其要注意格式条款。三是提示旅游经营者要遵守法律规定,明确经营者义务,完善自身管理。尤其是涉高风险旅游项目,经营者负有比普通旅游项目更加严格的告知与警示义务,同时应做好日常设备维护、紧急情况预防和救助工作。

  最后,参会法官就冬季滑雪场如何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怀柔地区“农家乐”如何加强规范经营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责任编辑:梅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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