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开庭 检察长公诉”——怀柔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采矿案

29.09.2015  17:22
怀柔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辛尚民担任审判长开庭审案
  • 怀柔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继征出庭任公诉人
  •   9月29日上午,怀柔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辛尚民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非法采矿刑事案件。怀柔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继征出庭任公诉人。

      乔某和徐某是夫妻,两人在怀柔某村承接了一个荒地废坑回填的项目。而除了回填任务之外,乔某还被要求看管院子,防止有人来盗采砂石料。原本乔某一直按部就班地对原本的大坑进行回填,但渐渐地,乔某就觉得这个活不够赚钱,于是他开始打起了院子里砂石的主意,“想着挖沙子赚点钱”。于是乔某开始联系铲车、大车等挖掘设备,并在今年4月开始,在承包的大院西南角开始了盗采砂石的活动。5月15日,经群众举报,乔某和徐某在大院内被警方抓获。经相关部门鉴定,乔某和徐某开采的砂石料属于矿产资源,两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采建筑用砂4000余立方米,价值人民币六万余元。公诉机关遂以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在全面听取公诉人和被告人诉辩主张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根据法庭调查阶段审查的事实,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进行陈述和辩论,依法充分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被告人乔某、徐某在庭审中表示,由于自己法律知识匮乏触犯了相关法律,希望法庭酌情予以轻判。

      本案当庭作出裁判,判决被告人乔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徐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规范流畅、秩序井然。

      辛院长带头办理这起涉区域环境整治案件,既是怀柔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区域发展大局的体现,也是展现该院院庭长带头办案成果的缩影。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可以充分发挥院庭领导的表率引领作用,进一步释放优质审判资源,疏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同时,院庭领导办案制度也是落实司法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办理案件的质量、落实审判责任制具有重要意义。下一阶段,怀柔法院将继续加大院庭领导带头办案工作力度,通过充分发挥院庭领导的带头示范作用,全方位、多层面的促进法院审判质效的提升。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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