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运毒案 一年增长3.5倍

27.06.2018  03:48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对一起“快递运毒”案公开宣判。被告人于某因两次利用同城快递运输销售毒品,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2000元。记者同时从朝阳法院获悉,毒品犯罪正在呈现“快递化”趋势。2016年该院审理的涉毒犯罪中利用快递实施的仅为4件,2017年这一数字猛增至18件,增幅达到3.5倍。针对这一现象,朝阳法院已向国家邮政局发送司法建议,建议该局加强监管。

  毒品流通呈现快递化

  据上午被判刑的于某交代,他利用同城快递向买家寄送毒品,打个电话快递员就来取货,他会事先将冰毒放到一堆东西里面,快递员很少验货。

  据统计,朝阳法院审理的涉毒犯罪中,自2013年起开始有利用快递实施犯罪的迹象,当年涉案数量仅为1件。2014年至2016年快递涉毒犯罪案件均在个位数,2016年为4件,共涉及5名被告人,毒品数量为200余克。而2017年,这一数字猛增至18件,涉及被告人20人,毒品数量也增长至1100余克。

  这些案件涉及闪送、顺丰、中通、申通、韵达等多家物流企业;递送的毒品包括冰毒、海洛因、大麻和K粉等各类常见毒品;涉及的罪名主要是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三个罪名。利用快递实施的犯罪案件的毒品数量平均都达到了50至70克,而传统涉毒犯罪案件的毒品数量大多在10克以下。

  朝阳法院刑二庭副庭长万兵介绍,在毒品流通环节呈现快递化特点的同时,联络社交网络化、毒资移动支付化特点也十分明显,微信、陌陌、QQ等网络社交平台甚至是网络直播平台,在毒品交易中发挥了媒介作用,而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手段也成为毒资收取的主要方式。

  快递柜受毒贩青睐

  法院调研还发现,为了避免与快递员直接接触,增加犯罪行为的隐蔽性,丰巢快递柜等智能无人收递设备受到犯罪分子的青睐,同时菜鸟驿站、国安社区、便利店等代理收发点也十分常用,从而避免使用真实地址。

  此外,收件人、发件人均使用虚假姓名和身份,地址不具体到门牌,甚至电话都预留他人号码,再委托他人收件转寄,这些方式增加了犯罪行为的隐蔽性和查处的难度。据统计,2017年朝阳法院审理的18件案件中,使用无人收递设备的为4件,使用菜鸟驿站、国安社区等代收点的为9件。

  在朝阳法院审理的快递涉毒案件中,大部分被告人会利用家电、服装鞋帽、儿童玩具、食品、药品等物品对毒品进行伪装,夹藏在快递中避免被发现。例如在王某运输毒品一案中,其中一个包裹系以服装名义寄出,王某在里面放了三四件衣服裤子,其中一件衣服口袋中藏着三四根彩笔,每根笔的笔芯都被王某放了3小袋冰毒,顺丰快递员收件时虽然查看了包裹里是服装,但并没有发现衣服中夹带的笔和毒品。

  还有一起案件中,被告人苗某经微信联系贩毒,多次通过“闪送”向张某等人邮寄大麻共计30余克。其中一次是以寄送药品的名义,他用白加黑的药盒装着盛放大麻的自封袋,并用双面胶封住药盒,再用纸盒包装,此外苗某还以寄食品的名义,用饭盒包装过毒品。苗某后因贩卖毒品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法院建议尽快落实实名制

  万兵副庭长指出,“快递化”导致毒品更易扩散、流通,尤其与网络社交媒介相结合,毒品交易更为分散化、隐蔽化,甚至有商业化趋势,加大了禁毒的难度。这其中暴露出了快递行业经营管理中的一些问题,包括寄件实名制落实不到位;收件验视和安检力度不足;在智能化、无人化创新的过程中单纯考虑便捷性,忽视通过技术手段解决人证相符、当面验视等问题,防范违法犯罪。

  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这些问题,朝阳法院日前向国家邮政局发送司法建议函,建议该局督导快递行业严格依照《快递暂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要求,落实寄件实名制,完善快件验视程序和安检制度。针对快递行业无人化、智能化创新举措,法院建议研究完善监管机制,如要求在无人化智能设备中添加人脸识别系统或身份证验证系统等。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张蕾 )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