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院多项举措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检察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朝阳院创新多项举措,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高司法公信力,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一、加强自我规范,确保听取律师意见依法进行。公诉部门牵头制定了《听取律师意见工作规定》,将各项法规中关于听取律师意见的规定进行归纳整理,明确听取律师意见的原则、范围、内容,细化听取律师意见的程序设置,要求听取律师意见必须通过案管部门进行预约,必须依照法定期限和形式进行答复。
二、主动寻求合作,拓宽律师参与民事行政检察渠道。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出台了诉讼监督线索移送机制,通过发放《线索移送卡》由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民行部门对线索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审查结果反馈,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线索,按照相关程序正式受理,对不受理的线索,说明理由。
三、自觉接受监督,践行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理念。纪检监察部门制定《引入律师监督规范检察行为的实施办法》,主动、自觉引入律师对检察行为进行监督,向来院律师发放《规范检察行为监督卡》,由律师针对八个方面的问题进行监督,并以此为根据整治司法不规范中的突出问题。将《听取律师意见工作规定》和《引入律师监督规范检察行为的实施办法》两个文件置于检察院官方网站和律师协会网站,通过主动公开的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合作深度,确保律师作用全面充分发挥。公诉、未检部门深化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着重强调律师对未检工作、速裁程序的深度介入。充分发挥律师在转换涉罪未成年人思想动态、修复涉罪未成年人家庭关系中的帮扶矫正作用好帮手。积极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合作机制,由法援中心在看守所设立常驻法援点,充分保障刑事速裁程序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获取法律帮助、申请法律援助、委托辩护律师等诉讼权利。
五、搭建沟通平台,确保检律关系良性互动。朝阳院主动联系区司法局、区律师协会,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搭建这一平台,及时沟通,充分交流,共商合作,确保检律关系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