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企业参与信用消费宣传推广活动的公告

26.07.2017  14:34



各信用消费参与企业:


  为鼓励商业零售企业与商业银行、信用担保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合作开展各类信用消费业务,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市商务委定于8月上旬至10月底,开展信用消费宣传推广活动,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参与企业,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在北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开展信用消费工作的企业; 
  (二)企业自身具备信用消费宣传经验和能力; 
  (三)会计、纳税、银行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征集时间  
  2017年8月1日至8月15日。 


   三、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一)在北京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及具备的相应条件;  
  (三)信用消费工作方案。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自行从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网站下载《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信用消费宣传工作方案》,按要求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 
  (二)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送达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流通秩序处(北京市丰台区横道沟西街2号院6号楼316室); 
  (三)市商务委在收到企业提交的全部材料后,根据企业信用消费方案、信用消费金额等因素,选定参与企业。 


   联系人: 刘 伟  
   电 话: 010-87211657 
   传 真: 010-6525792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下载:




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doc
附件2、信用消费宣传工作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