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异地查询案件进程
2014年10月17日上午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下称《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等可通过常居地基层检察院异地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也可在网上直接查询。
据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王晋主任介绍,从2014年10月1日起,《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开始试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开通运行。17日正式发布的《规定》共六章二十八条,分为总则、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等六个部分。
案件进程信息 多种方式查询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晋介绍,所谓“案件程序性信息”是指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与诉讼程序有关的一些主要情况,包括涉嫌什么罪名、什么时候受理的、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信息,“及时知晓这些信息对于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除了可以按照原来的方法,直接去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现场查询案件信息外,还可以依照《规定》,根据检察院提供的网上查询账号,在互联网上查询上述案件程序性信息,而且可以随诉讼程序进展进行多次查询。
如果查询人和办案检察院不在同一地区,如何解决这种异地查询不便的问题,王晋说,对需要查询外地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程序性信息的,查询申请人可以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检察院申请异地查询,被请求的检察院应当及时与办理案件的检察机关联系,协助做好相关查询工作。
如果认为检察机关该公开的信息没有及时公开,或者认为公开的不适当、不规范的,可以向办理该案件的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反映,由案件管理部门根据反映的具体内容,协调相关部门核实、处理,并及时作出反馈,如果对处理情况不满意的,还可以向上级检察院反映。上级检察院发现有不合法、不适当的,应当及时督促下级院纠正。
重要案件公开 回应社会关切
据统计,从2014年4月初至10月16日,在6个多月的时间内,最高检通过官网、微博、微信等网络渠道披露全国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官员190多人,平均每天都有1名厅局级以上贪官被查处。
“健全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机制,就是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王晋说,《规定》明确了重要案件信息发布的内容范围、方式方法、内部分工、审核把关机制等。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通过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稿等方式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时,同时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面向社会大众发布该信息。
法律文书公开 不涉个人隐私
王晋介绍,《规定》对不同文书采取了不同的公开方式。首先是要求对作出的法律文书,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送达、宣布。其次,在检察院的案件管理大厅设立专用电脑、电子触摸屏等查询设备以及电子显示屏等,供来人查阅作出撤销案件、不批准逮捕等决定的法律文书。还有,要求在互联网发布: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的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法律文书。
王晋说,这些法律文书都是承载检察机关所作处理决定或司法结论的重要法律文书,对于案件事实和证据都有比较全面的阐述,说理性强,信息量大,适宜社会大众在互联网上浏览。对于法律文书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需要屏蔽的信息,如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等不宜公开的内容,《规定》明确要求作出屏蔽处理。
全国检察信息 可“一网”打尽
发布会同时介绍了新上线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的运行情况。
据王晋介绍,各级人民检察院按照规定,都要在这个网上办理案件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已在全国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通,10月1日开始陆续上线运行,网址为www.ajxxgk.jcy.gov.cn。该网站共有四大平台: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
“智能提取和信息聚合是这一网站的两大特点。”王晋说,公开的案件信息从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提取,数据实时更新,确保信息全面。各级检察机关统一使用一个网站开展案件信息公开,三千多个检察院的信息汇总在一起,并可以通过关键词检索,非常便捷,能产生较好的规模集聚效应。
王晋介绍说,网站从试运行至今,公开了来自全国的大量文件资料,目前运行平稳。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www.ajxxgk.jcy.gov.cn
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3000多个检察院已发布
197079条案件程序性信息
8301条重要案件信息
15528份法律文书
(截至2014年10月16日中午12时)
三大特点
内容全面。共有四大平台: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能够为全面开展案件信息公开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智能提取。公开的案件信息从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提取,数据实时更新,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公开。
信息聚合。各级检察机关统一使用一个网站开展案件信息公开,三千多个检察院的信息汇总在一起。
三大类信息网上公开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共六章二十八条,分为总则、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监督和保障、附则六个部分,涉及网上信息公开的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1.案件程序信息 网上随时可查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根据检察院提供的网上查询账号,在互联网上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也可以按照原来的方法,直接去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现场查询。
案件程序性信息
包括涉嫌什么罪名、什么时候受理的、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信息。
2.重要案件信息 网络同步发布
《规定》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时,同时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面向社会大众发布该信息。
重要案件信息
一是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二是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三是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四是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信息;五是其他重要案件信息。
3.法律文书上网 全面接受监督
《规定》要求在互联网发布的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的起诉书、抗诉书;
不起诉决定书;
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
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法律文书。
解读
公开法律文书,有利于全面展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行为,全面加强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促进检察人员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