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张老照片被划 男子怒告前妻索赔30万

06.01.2016  15:28

  京报网讯 昔日夫妻,离婚后又走上法庭,这场诉讼的导火索,是一本被人为损坏的相册。因36张珍贵照片面部被划并被写上了侮辱性字眼,陈先生及父母将陈先生前妻孟女士和其朋友朱先生一同诉至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费30万元。今天上午,此案在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

  陈先生与孟女士于2014年10月两人离婚,经协议约定,儿子由孟女士抚养。早在离婚前,陈先生35岁生日时,因要为陈先生制作庆祝生日的幻灯片,孟女士从陈先生母亲手里拿到了一本相册,事后相册没有送还,一直存放在孟女士那里。

  “相册里有很多我儿子小时候的照片,都是黑白的。”陈先生的父亲说,相隔数十年,这些照片的底片早就已经遗失,照片也就成了绝版。

  前段时间,陈先生突然想看看相册,便联系了孟女士。但回家打开相册后,陈先生惊呆了,相册里的36张照片被用笔在面部涂抹,并被写上了“王八”等侮辱性的字眼,还有27张照片不翼而飞。

  陈先生和父母都十分气愤,认为照片损毁是孟女士所为,于是将孟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孟女士赔偿30万元的精神损失。

  此前,案件已经经历过一次审理,开庭时,孟女士表示划照片的另有其人。而陈先生根据儿子的指认,认为孟女士的朋友朱先生与自己有矛盾,就是损毁照片的人,申请追加朱先生为被告,今天上午,石景山法院决定再次开庭审理本案。

  孟女士说,自己根本不记得相册还在自己手里,送还相册时也没有打开查看。得知这件事后,她先是对陈先生道了歉,随后将手里制作幻灯片时留存的照片电子版都发给了陈先生,“找到了120来张,这远远超过了他们说的损失的数量。

  庭上,陈先生的父亲出示了陈先生与儿子的对话录音,称儿子指认划照片的就是朱先生,“就是那个男的,我记得他写的字”。

  但朱先生又出示了自己的录音证据,在两份录音中,孩子所说的完全相反。“孩子后来主动告诉我,是孩子奶奶让他说我的坏话。”孟女士说。

  孟女士表示,她觉得自己是在被陈先生一家陷害。

  到底是谁划伤了照片,陈先生一家并没有直接的证据,但他们表示,“如果孟女士不能证明这件事和她无关,相册在她保存时候被损坏,她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记者发稿时,本案仍在审理中。 刘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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